大流士一世改革

大流士一世改革

大流士一世改革,指的是為了鞏固政權和帝國的發展,從公元前518年始,大流士對原有的統治機構和古老的軍事組織實施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史稱“大流士改革”。大流士一世(約前558年~前486年),古波斯帝國國王,出身於阿黑門尼德家族。他利用波斯帝國發生政變的機會,聯合一部分波斯權貴,殺死政變領袖高墨塔,登基為王,繼而鎮壓巴比倫、埃蘭、米底等地起義,恢復了瀕於瓦解的波斯帝國秩序。在位期間,大流士大大擴張了波斯帝國的疆域,形成了領土空前廣闊的奴隸制大帝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流士一世改革
  • 外文名:The reform of the great stream
  • 目的:鞏固政權和帝國的發展
  • 時間:公元前518年始
  • 施行者:古波斯帝國國王
主要措施,平定叛亂,強化集權,制定貢賦,修築渠道,統一幣制,改革軍事,定立國教,歷史意義,

主要措施

平定叛亂

平定高墨達
公元前6世紀,波斯還是處於米底王國統治之下的農牧部落,直至公元前553年,出身於阿黑門尼德族的居魯士(公元前600~529年)乘米底王國發生內亂之機,領導波斯人起兵反抗,經過3年多的艱苦戰爭,居魯士終於在公元前550年建立了阿黑門尼德王朝。
大流士一世大流士一世
居魯士死後,由他的兒子岡比西斯繼位。岡比西斯繼承其父的擴張政策,繼續對外侵略,並於公元前525年征服了整個埃及,使波斯的疆域擴大到包括小亞細亞、兩河流域、巴勒斯坦、埃及和中亞細亞部分地區,成為橫跨亞非兩洲的奴隸制大帝國。
大流士的父親希司塔斯佩斯是波斯國王岡比西斯的堂兄弟。岡比西斯在遠征埃及期間,曾任命大流士為萬人不死軍的總指揮。岡比西斯在埃及逗留期間,波斯境內發生了反對他的起義,他聞訊後急忙趕回波斯,但在途中卻猝然死去。這時年方28歲的大流士和另外6個貴族青年趕回波斯,合謀誅殺起義領袖偽巴爾迪亞——高墨達。
高墨達在公元前522年稱王,宣布免除3年的賦稅和兵役,這一措施大得民心;他還摧毀各地的神廟,企圖進行宗教改革。因此,整個帝國,波斯、米底、巴比倫,乃至其他各地人民都背離了岡比西斯,擁護高墨達,只有奴隸主貴族們感到自身利益受到損失才反對他,因為高墨達剝奪了他們的“牧場、畜群、奴隸和邸宅”。同年9月,大流士為首的7人集團在奴隸主貴族的支持下,在米底的西迦耶胡瓦提堡殺死了高墨達,並殺盡支持高墨達的所有穆護。大流士就這樣取得了王位,成為波斯帝國新的統治者,史稱大流士一世。
大流士一世上台後,極力恢復和擴大奴隸主貴族的特權,更激起人民的反抗和不滿,各被征服民族也奮起抗爭,企圖恢復獨立,以至暴動遍及全國。只是由於他們各自為戰,不相合作和聯繫,終歸失敗。大流士在一年多的時間內,以少數的兵力實行各個擊破,經過大小18次戰役,擒獲了8個暴動首領,才扭轉了帝國搖搖欲墜的形勢。
大流士一世大流士一世
記功貝希斯頓
帝國形勢基本安定之後,為了炫耀自己的武功,公元前520年9月,大流士在巴比倫到埃克巴坦那中途,克爾曼沙以東32公里處的貝希斯頓村的懸崖峭壁上刻石記功,這就是著名的《貝希斯頓銘文》。這個銘文的上方浮雕為受俘圖。銘文中所說“俘九王”中的八個王,長索魚貫系頸,背縛雙手,面向大流士。大流士昂然直立,左腳踏在仰臥在地的高墨達身上,左手按弓,右手指向天空中央上的阿胡拉馬資達,表示向神敬禮。阿胡拉馬資達左手持象徵王權的環,準備授予大流士。銘文用古波斯語、埃蘭語、阿卡德語三種楔形文字寫成,主要內容是:①證明大流士繼承王位的合法性;②誇耀“十九戰,俘九王”的戰績;③表示受命於阿胡拉馬資達,強調王權神授,君權不可侵犯。

強化集權

兩年多的動亂幾乎使帝國土崩瓦解。這說明只憑武力征服建立的帝國,如果沒有強有力的統治和措施,是難以維持的。不但被征服民族時時企圖恢復獨立,乃至國王任命的方面大員也往往窺伺時機,謀求割據。另外,大流士帝國包括許多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的地區。西亞和埃及是經濟發達中心,而伊朗和中亞地區還處於奴隸制形成和初步發展階段。在不斷的擴張過程中,由波斯貴族組成的原有統治機構和古老的軍事組織,已經不能適應統治一個龐大帝國的需要。因此,大流士著手實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貝希斯敦銘文貝希斯敦銘文
大流士在其統治初期實行全面的改革,主要目的是使奴隸主政權進一步擺脫氏族貴族和部落制度的影響,加強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大流士把全國劃分為大約20個省,每省置總督一人,照例由波斯貴族和王室成員擔任,其職責主要是處理一省的行政事務,直接對國王負責。總督之外設將軍一人,統領一省駐軍,也是直接對國王負責。還有第三個高級官吏專司徵收各省貢賦。
總督、將軍、司稅收的大員三權分立,各自對國王負責,使他們之間相互監督和牽制,以便於國王的控制。此外,大流士還在總督身旁置秘書一人,作為中央與總督的聯絡員,實際上是國王的親信,負責監視總督的一切行動。國王還經常派出欽差大臣到各地巡行,視察情況,直接向國土匯報,被希臘人稱為“王的耳朵”。如果發現哪個總督或大員不忠於國王,欽差大臣就會採取嚴厲的懲罰,甚至把他的皮剝下來,鋪在總督的座椅上,使繼任者有所忌憚,不敢再反對國王。如波斯王室動盪之際,埃及總督將鑄有大王像的銀幣熔為銀塊,高價出售,大流士認為這是叛逆行為,將他革職,後處死。又有居魯士晚年任命的薩迪斯總督奧羅提在大流士即位之初獨斷專行,乃至殺死中央派去的使臣。大流士毫不手軟,將其處死。大流士就是通過這一整套的官僚機構來貫徹自己的意旨的。宮廷有通曉各地語言的官吏,有大臣主持中央政府的各個部門,有國王的親信使臣在各地巡行,又有地方大員的互相牽制,這樣建立起來的全部官僚機構,使波斯帝國從中央到地方,從波斯地區到其它地區,形成了一個嚴密的統治網路,大大加強了中央政權。
大流士深知法律對於鞏固帝國的作用。他的《貝希斯頓銘文》在敘述他所征服的各個國土時首先說:“在這些國土上,容易相處的人,我善待之;虛妄的人,我懲治之。賴阿胡拉馬資達的佑助,這些國土尊重我的法律,我所說的,他們遵辦。”從這可以看出大流士是以高壓手段和嚴酷的立法,對待被征服國家和人民,藉以維持帝國的統治。他以制定法律而知名當世,曾被柏拉圖稱道。他所制定的法典,直到公元前3世紀末塞琉古時期仍被視為權威之作。他的法典雖已不傳,但根據他留下的《貝希斯頓銘文》的措詞和用語可以看出,他是以《漢謨拉比法典》為藍本的。大流士通過制定一系列的嚴刑峻法,在一定程度上鞏固了波斯帝國的統治。

制定貢賦

在加強中央集權的同時,大流士還進行了稅制改革。大流士明確規定了各省的貢賦數額,每省均須向中央交納一定的金銀和實物。具體數額為:小亞細亞4省,每年交納1760塔蘭特;埃及省交納銀700塔蘭特;巴比倫—亞述省交納銀1000塔蘭特;印度省交納沙金,約值4860塔蘭特;波斯省免稅。各省的貢賦,根據各省資源而定,統一輸交國庫,每省除交納一定數量的現金外,還有各種土貢,如穀物、家畜等,以供宮廷的需要和各地駐軍及遠征軍的軍需。如埃及每年要給孟斐斯的波斯駐軍供應穀物,而巴比倫一省供應宮廷和帝國軍隊全年所需糧食的三分之一。
在大流士之前,兩河流域計算土地大小,不論面積,而論產量。稅額的多少,每年由稅吏預先估定。即使欠收,仍須如數交納,十分苛刻。大流士開始改行土地測量,根據面積、種值穀物的種類以及平均產量,規定固定的稅額。這樣,對農民來說,雖然仍不免為沉重的負擔,但較之從前的毫無規定,任意強征,已是一種不小的改進。在徵稅的過程中,往往採用包稅制,即將各省的賦稅交給“包稅人”來徵收。這些包稅人大多是富商或高利貸集團,他們一次向國庫交付巨額稅款,然後與地方官吏一起,相互勾結,巧立稅目,大肆搜刮百姓,往往獲取比法定貢賦高出許多的利潤。所以,大流士的包稅制度對非波斯居民來說仍是個沉重的負擔。
大流士王朝的國庫收入,主要來自被征服地區的貢賦和各種苛捐雜稅。奴隸主常常可以獲得免稅的特權,貢稅主要落在廣大勞動人民身上。人民苦於捐稅,常常不得不將土地典押給高利貸者,甚至把兒女賣為奴隸。破產農民的處境與奴隸沒有多大差別。他們遭到中央王朝和地方統治者的雙重剝削。此外,國家還任意徵發農民和奴隸服勞役、作差工、修築驛道。波斯諸王為了修築自己豪華的宮殿,就從中亞細亞、波斯和兩河流域調動大批農民和奴隸,去修建蘇薩的王宮和帕賽波里斯的宏大建設。稅收和沉重的勞役,使廣大被剝削的勞苦大眾,與奴隸主階級形成了尖銳的對立。

修築渠道

大流士統治下的波斯帝國,是一個幅員廣闊的國家。它由亞、非許多不同的地區和民族構成,在當時的條件下,要維持這樣一個龐大帝國有秩序和安定是十分困難的。這樣,便利的交通和統一的幣制就成為帝國發展和生存的十分重要的前提。大流士為了便於調遣軍隊,傳達政令,除了利用西臺、亞述原有的驛道外,又修築了許多新的驛道。驛道沿途設有驛站,驛站附設旅館,隨時都有信差備馬以待。從蘇薩到小亞愛斐斯的“御道”,是所有驛道中最長的一條,全程2400公里,每20公里設一驛站。蘇薩發出的命令和檔案,站站相傳,日夜不停,7天即可到達終點,而一般商隊卻要走3個月。另一條重要幹線起自巴比倫城,橫貫伊朗高原,東達大夏和印度邊境。為了保護驛道的交通安全,在沿途各地區和沙漠的邊界,在大河的渡江處,都修築有防禦工事和駐紮衛戍部隊。大流士利用四通八達的驛道網,把國內最重要的經濟、文化中心連線起來,大大有利於中央集權的加強和對各地的控制,當然在客觀上也促進和便利了各地區之間經濟文化的交流和發展。
在修築驛道的同時,大流士為了探索富源和到埃及的海路,約在公元前516年,派希臘人斯基拉克斯從喀布爾河與印度河會流處出發,由印度河順流而下,入印度洋,過波斯灣,環繞阿拉伯半島,抵達埃及的蘇伊士港。這一次航行歷時二年半。斯基拉克斯歸國後用希臘語寫成航行日記,印度省就是在他這次航行之後不久才設立的。印度省建立後,波斯與印度的海上貿易開始發展起來,不久就有印度商人到基什城開設旅棧。
另一件有關航運的事就是運河的開鑿。早在埃及中王國時期,尼羅河的支流佩盧西亞克有一條灌溉運河,公元前7世紀,法老尼科二世企圖延長運河通過苦海到蘇伊士灣,以實現從紅海到地中海環航非洲的計畫。公元前518年,大流士決定完成這一宏偉的工程。原先開鑿的部分運河已被泥沙淹沒,工人們只有靠打井來供應飲水。經過艱苦的工作,埃及人民終於開通了溝通尼羅河和紅海的運河。這條運河的長度為4日航程,寬度可容2艘3層漿的大船並行。它的開通促進了北非和西亞的經濟文化交流和貿易往來,也可以說是近代蘇伊士運河的前驅。
大量道路和航線的開通,使大流士加強了對整個帝國的控制。當國王發出命令時,信差便相互接替驅馬疾馳,以最快的速度到達目的地。據希臘學者色諾芬記載:“有時甚至在夜裡這種傳遞都不停止,夜班的人接替白班的人,這樣一來,正如某些人們所說的,信差在路上便跑得比仙鶴還要快。”西方的希臘人羨慕地說:“坐在自己都城裡的波斯國王,吃著愛琴海的鮮魚。”如果某個地區發生叛亂和動盪,國土很快就能得到訊息,並且可以利用四通八達的交通網,迅速調動軍隊鎮壓。

統一幣制

在修築驛道、開通運河的同時,大流士還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著手統一全國的幣制和度量衡。由於波斯帝國的疆域十分廣闊,各種貨幣和度量衡在許多地區通行,這就給各地之間的經濟交流和貿易往來帶來許多不便。大流士根據當時西亞、北非經濟貿易關係發展的情況,在歷史上第一次制定了統一的鑄幣制度。規定中央政府有鑄造金幣的特權,省區總督只許鑄造銀幣,各自治城市只許鑄造銅幣。大流士鑄造的金幣叫“大流克”,重8.4克,成色最好,含純金98%,銀幣叫做“舍克勒”,重5.6克,20個舍克勒等於一個大流克。由於市場上流通的銀幣是各地鑄造的,成色不一,大流士又規定國庫將納稅者所交各種銀幣分類,有白銀或純銀、二等銀、三等銀等,按統一標準折算,納稅者要補交成色不足的差額。因為計算的十分精細,所以大流士被納稅者稱為“小商販”,但貨幣標準化對商業的發展確是有利的。同時,幣制的改革加強了中央政府在經濟上的集權,和對地方財政的控制,也促進了商品經濟的發展。
大流士在統一幣制的同時,也著手統一全國的度量衡。這方面的改革文字記載的不多,但從蘇薩和其他地區出土的文物中,發現刻有大流士王號的尺,另外還有大小不等的青銅和石制的權。據說,大流士在位末年“國王的量”已經代替了私家的量,在埃及南部發現的紙草文書中,有一件記載當地猶太僱傭軍是“按照國王的石(權)”償還債務的。

改革軍事

在進行政治、經濟改革的同時,大流士也十分重視軍事的改革,因為一支強大的軍隊是波斯帝國中央集權專制統治和對外擴張的最主要的支柱。為了加強對軍隊的控制,大流士自任最高統帥,並參照亞述的兵制,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①建立一支由波斯人組成的近衛軍(包括一千名騎兵,一千名槍兵和一萬名號稱“無敵”的步兵)。近衛軍的人數始終不變,如有傷亡,立即補充,因此希臘人稱之為“不死隊”。②把全國分為5個軍區,每個軍區長官統轄幾個省的軍事首長,軍區長官直接對國王負責。軍區的建立對於軍隊的管理有著巨大的意義。③大流士親自規定各省駐軍的規模及每一兵種的人數,甚至還規定個別重要堡壘和據點衛戍部隊的人數。為保證有充足的兵源,大流士又規定了各省應服兵役的人數,一旦爆發戰爭,即按預定數額徵召入伍。④樹立波斯貴族在軍隊中的絕對領導地位。波斯本部的軍隊是帝國軍隊的核心,而駐防各省軍隊的軍官多由波斯人擔任。⑤利用腓尼基人和巴勒斯坦人興建一支擁有數百隻戰船的艦隊,使波斯帝國成為不僅擁有強大陸軍而且擁有海軍的國家,以便與希臘人爭奪地中海東部的海上霸權。⑥每年檢閱軍隊,國王駐地周圍的軍隊由國王親自檢閱,較遠的地區則由國王特命的官員前往檢閱,以顯示國王對軍隊的絕對權威。大流士所進行的這些軍事改革,有助於波斯帝國軍事威力的增長。大流士正是依仗波斯在軍事上的優勢,極力推行侵略擴張政策。在北非,他鞏固了西里尼和巴爾卡;在東方,他征服了中亞的花剌子模、索格第安那等地的起義,並奪取了印度河流域西北部。前514~513年,大流士遠征黑海北岸的西徐亞人,雖遭失敗,但在歸途中卻占領了赫勒斯滂海峽和色雷斯的部分地區。後來大流士又進一步向愛琴海擴張,並控制了一些島嶼,從此,波斯便成為一個地跨亞、非、歐三大洲的空前龐大的奴隸制大帝國。帝國的版圖包括:伊朗高原、中亞的大部分、印度西北部、整個西亞、埃及和歐洲的部分地區。從大流士一世起,波斯帝國的首都共有4個:蘇薩、愛克巴坦那、巴比倫、帕賽波里斯。波斯國王及其宮廷一年四季輪流駐蹕於每個都城。

定立國教

在加強軍隊建設的同時,大流士也注意到了宗教對於鞏固帝國統治的作用。從他統治的時期起,瑣羅亞斯德教便成為波斯帝國的國教。根據傳說,瑣羅亞斯德教是伊朗人的“先知者”瑣羅亞斯德(即薩拉蘇會特拉,希臘語名為瑣羅亞斯德)創立的。該教崇拜最高神阿胡拉馬資達(代表幸福和光明之神),但不塑神像,不建神廟。古代波斯人特別崇拜火神,瑣羅來斯德教興起後便把火神說成是阿胡拉馬資達之子,把火神作為光明的象徵,並規定禮拜聖火為其主要宗教儀式(一切重大的獻祭和祈禱儀式都是點起火來舉行),故又被稱為“拜火教”。瑣羅亞斯德教的聖經叫做《阿維斯塔》(它不僅是一部宗教文獻,而且包含伊朗語部落最古老的文學創作)。該教的基本特徵是宣揚善與惡、光明與黑暗進行普遍鬥爭的觀念。據稱,阿胡拉馬資達和一切善人,都不停地同惡神阿利曼(代表黑暗、死亡和災難)和一切惡人作鬥爭,最後的勝利一定屬於阿胡拉馬資達和一切善人。又說,每個死者的靈魂都要受到審判,如果他們的善行多於罪惡,就進入天堂,反之,他就被交給阿利曼。大流士尊奉瑣羅亞斯德教的目的,就是為了號召人們崇尚善神阿胡拉馬資達,宣稱他之所以成為萬民之主乃是阿胡拉馬資達的旨意,藉以從精神上鞏固帝國的統治。
加強軍事專制和尊奉瑣羅亞斯德教,可以說是大流士一世加強中央集權,維護帝國統治的一硬一軟的兩手。通過軍事專制,採用武力和強制手段鎮壓各地各族人民的反波斯起義;通過宣揚宗教,向人們灌輸所謂的棄惡從善,來麻痹人民的鬥志。這種軟硬兼施的手段在當時的條件下,對於加強帝國的統治和穩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歷史意義

波斯王國在短短的歷史時期內,從部落聯盟一躍而成為世界上領土空前遼闊的奴隸制大帝國,其興盛的原因是與大流士一世的改革密不可分的。大流士的改革,在客觀上促進了各地經濟的聯繫和貿易的發展,道路的開通,貨幣的統一,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改革後建立起來的中央集權制和行省制使全帝國範圍內能維持比較穩定的統治,這也有利於經濟文化的交流。與亞述帝國的軍事掠奪政策相比,大流士改革具有積極的一面。
總的來看,在古代帝國的統治者中,大流士一世稱得起是一位傑出的代表。在軍事方面,他的成功與失敗參半。他的成就主要是在政治方面。他有非凡的組織才能,精密地規劃了中央集權的機構;他有政治遠見,遵循居魯士對被征服國土的政策,尊重當地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維繫人心的作用;他有宏偉遠大的計畫,修築驛道,探索航道,開通運河,統一幣制,為整個帝國的發展與強盛創造了有利的條件。波斯帝國的昌盛正是由於他的種種改革措施才得以鞏固於一時的。
大流士專制王權的階級支柱是貴族奴隸主、高級祭司和富商集團,其中包括各個被征服地區的統治者。首先是波斯人在各個方面都享有特權。國家官吏從他們之中優先選拔,軍隊的核心由他們組成。波斯地區免除貢稅,連中下階層也在不同程度上分沾其對外擴張的利益。至於顯貴,地位更加不同。他們通過對被征服地區的掠奪變成了大土地所有者和大奴隸主,常從國王那裡得到分封和賞賜;在政治上身居要位,聲勢顯赫。在對外擴張的同時,大流士也注意拉攏和收買各被征服地區的上層,對埃及和巴比倫的祭司階層給以種種的特權和恩惠;大流士的改革也給各地的富商和高利貸者帶來了很大的利益。因此,在各地的統治者看來,強大的波斯帝國及其專制政治是其自身利益的可靠保障,大流士正是利用這一點來加強他對各地的統治的。
大流士一世通過一系列的改革,建立了一整套中央集權的官僚行政制度,客觀上促進了經濟文化的交流和發展。他還通過改革軍事,建立了一支強大的軍隊,並且為專制王權尋找到了宗教上的依據,建立了一個空前龐大的帝國。但是,波斯帝國畢竟是一個民族混雜的不穩固的軍事國家,缺少穩定而密切的經濟聯繫。帝國內部各地區的經濟發展也極端不平衡。在帝國內部,一方面存在著征服民族與被征服民族之間的矛盾,另一方面存在著奴隸主貴族與奴隸、平民之間的矛盾。雖然帝國的統治者在依靠軍事暴力、加強波斯奴隸主對各地控制的同時,一向注意依靠各地的上層,保護他們的經濟利益並保留他們的政治權利,以換取他們的支持。但波斯奴隸主依然高踞於各族人民之上,波斯王室、貴族和官僚在帝國的東部和西部占有大片土地,建立了許多奴隸制的大莊園,構成帝國經濟結構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波斯帝國境內的奴隸和其他勞動人民身受帝國和本地區奴隸主階級的雙重壓迫。帝國的稅收政策和包稅制度,使勞動人民的負擔加重,處境日益惡化,許多農民因貧困而破產,帝國兵源日趨枯竭,各地各民族人民的起義不斷爆發。所以在龐大的波斯帝國中,征服者與被征服者的矛盾是始終存在的,民族矛盾十分尖銳。
公元前5世紀大流士一世及其後繼者發動的希波戰爭,是波斯帝國由盛到衰的轉折點。希波戰爭歷時半個世紀,貌似強大的波斯帝國被英勇捍衛自己獨立的希臘城邦所擊敗。在戰爭期間,埃及、巴比倫等地被征服地區爆發了大規模的反抗波斯統治的起義,進一步削弱了波斯帝國的軍事力量。波斯帝國的統治,主要依靠軍事力量的強大,軍事優勢的動搖和喪失,帝國的集權統治就難以維持了。公元前330年大流士三世的軍隊被馬其頓亞歷山大所粉碎。維持了200多年的波斯帝國遂告崩潰。
大流士一世改革波斯帝國遺址大流士一世改革波斯帝國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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