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旅遊協會

大慶市旅遊協會

大慶市旅遊協會於2001年成立。協會按照章程的要求,努力為會員服務,為旅遊行業服務,充分發揮會員和行業間的重要作用。協會自成立以來,積極參加省旅遊協會、市旅遊局組織的各項參展、參賽活動,使大慶旅遊城市形象得到了充分的展示與宣傳,同時為大慶旅遊紀念品宣傳、研發、生產、銷售搭建了最佳平台。為大慶旅遊業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慶市旅遊協會
  • 會長:劉秀麗
  • 地址:大慶市薩爾圖區東風新村政西街
  • 性質:社會團體
協會簡介,社會組織等級,制定旅遊行業自律公約,

協會簡介

大慶市旅遊協會於2001年成立。協會按照章程的要求,努力為會員服務,為旅遊行業服務,充分發揮會員和行業間的重要作用。協會自成立以來,積極參加省旅遊協會、市旅遊局組織的各項參展、參賽活動,使大慶旅遊城市形象得到了充分的展示與宣傳,同時為大慶旅遊紀念品宣傳、研發、生產、銷售搭建了最佳平台。為大慶旅遊業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社會組織等級

根據《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民政部令第39號)要求,大慶市開展第二批社會組織等級評估工作。為保證評估工作的過程公開、結果公正,成立了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業社工人員、註冊會計師、新聞單位組成的評估委員會。經過社會組織自評、業務主管單位複評、評估委員會最後確認等程式,對104個市本級社會組織確定了等級。民辦非企業單位評估內容分別是基礎條件、內部治理、業務活動與誠信建設、社會評價等四個方面;社會團體評估內容分別是基礎條件、內部治理、工作績效、社會評價等四個方面;評分均採用千分制。評估結果從1A級到5A級,5A級為最高,大慶市旅遊協會為4A級。

制定旅遊行業自律公約

為了充分發揮旅遊行業協會行業誠信自律作用,建立“公平、規範、健康、有序”的市場秩序,保護旅遊者和旅遊企業合法權益,維護旅遊行業整體形象,促進我市旅遊業快速發展,依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行業標準,結合大慶市旅遊行業實際情況,大慶市旅遊協會特制定了《大慶市旅遊行業自律公約》。
為了充分發揮旅遊行業協會行業誠信自律作用,建立“公平、規範、健康、有序”的市場秩序,保護旅遊者和旅遊企業合法權益,維護旅遊行業整體形象,促進我市旅遊業快速發展,依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行業標準,結合大慶市旅遊行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公約。
一、掌握政策,依法經營。會員單位必須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制定的各項方針政策,認真執行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行業標準及行業規範,增強法制觀念,嚴格依法經營、依法納稅,自覺接受政府旅遊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依法監督和管理。
二、以人為本,優質服務。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賓客至上,服務第一”的方針,組織開展“細微服務”活動,認真執行旅遊行業服務質量標準和資質等級標準,為賓客提供“細緻、周到、熱情、高效”為原則的人性化、特色化、細微化、親情化的服務,創造一個文明、安全、舒適、愉快、便利的旅遊環境。
三、嚴格遵守,職業道德。認真貫徹實施《旅遊職業道德規範》,對賓客一視同仁、尊老愛幼、熱情服務、禮貌相待。尊重客人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不介紹、提供有損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含有民族、種族、宗教、性別歧視和淫穢、迷信、賭博等被國家明令禁止的內容和項目。
四、強化自律,誠實守信。嚴格遵守“行業自律公約”,自覺接受社會、行業監督和檢查,建立行業自律制度。誠實守信是企業經營、立業之本。要嚴格按照契約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賓客提供服務,不得隨意變更服務內容、降低或變相降低服務標準。服務項目要明碼標價,做到質價相符。不做虛假廣告宣傳,故意誤導、誘導賓客、欺客宰客,提倡旅遊企業之間簽訂“誠信經營公約”,做到信守契約、兌現承諾、公平交易、互助互信、共同發展。
五、遵紀守法,規範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行規行約,從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和行業共同利益出發,做到不搞惡意削價競爭,不超範圍經營,不搞“零負團費”經營,不搞掛靠經營、違規承包、非法轉讓或變相轉讓經營許可證;堅決反對和抵制非法經營旅遊業務的行為,不與“黑社”、“黑導”、“黑車”開展業務往來,主動舉報並協助旅遊管理部門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共同保護和維護旅遊市場。
六、樹立正氣,嚴厲行風。要教育引導旅遊企業員工嚴格自律,樹立愛祖國、愛人民、愛崗、敬業的思想,共同維護我市旅遊業良好聲譽和形象,文明服務。不得向遊客索要小費,向購物、娛樂等消費場所索取回扣;不得強買強賣、誘買誘賣,搞價格欺詐,向遊客推銷偽劣商品;不曲意迎合低級趣味,堅決抵制敗壞社會風氣的行為。
七、加強培訓,提高素質。重視加強對員工的教育培訓,在全行業大力倡導“愛國愛崗、誠實守信、服務民眾、奉獻社會”的職業風範,不斷提高員工的政治、業務素質,提高服務技能水平,熟練掌握服務程式和要求,以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優質的專業服務,維護企業和行業形象。
八、加強合作,團結互助。協會會員之間要在平等、互助、友誼、雙贏的基礎上,加強合作交流,共同協商和應對市場競爭的對策,不詆毀、損害同行業的形象和利益。
九、本公約作為全市旅遊行業共同遵守的自律公約,協會會員單位要自覺遵守,市旅遊協會和各分會監督執行。對違反本《公約》的會員,將依照行業自律的有關規定給予告誡、行業內通報、媒體曝光、免除會員資格等懲罰;對有違法行為的建議並協助政府有關監管部門予以查處。
十、本公約由大慶市旅遊協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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