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大慶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是負責大慶市防空工作的機構組織。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3名,工勤人員編制1名。科級領導職數:科長 4職,副科長1職。主任科員1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慶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 性質:行政機關
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班子,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其他事項,

簡介

根據《大慶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黑編〔2010〕30號),設立大慶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參與市政府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的應急服務和保障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黨、國家、瀋陽軍區和省關於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市人民防空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全市人民防空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會同有關部門審核人防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情況。依法對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的人防建設進行監督檢查。
(四)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工作。對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體制提出建議,指導各縣、區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監督檢查城市防空襲預案的落實。擬訂全市人民防空演習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參與市政府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的應急服務和保障。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全市人員疏散地域(基地)建設。
(五)組織管理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制定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組網方案,協調利用郵電、軍隊通信網以及其他部門專用通信網保障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工作。對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網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實施人民防空無線電管理。開展全市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工作。
(六)組織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負責對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指導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平時開發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指導全市人防指揮設施的建設和管理。
(七)管理全市人民防空專項經費和資產,擬訂人防經費預決算,對各縣、區經費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負責有關人民防空建設經費的徵收和使用管理。
(八)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工作,普及人民防空知識,組織人防幹部業務培訓和技能訓練。
(九)指導全市人防科學技術研究工作。管理人防專用設備器材的生產、定型和產品引進。管理全市人防行業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全市人民防空技術標準。
(十)戰時根據市委、市政府和有關軍事指揮機構的決定,指揮發放防空警報,組織指揮人員疏散隱蔽,組織實施燈火和交通管制,負責組織指揮人防專業隊伍和民眾消除敵空襲後果,協助有關部門恢復正常生產和生活秩序,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
(十一)承辦市政府、市軍分區及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設4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管理科。
負責機關文秘綜合、文電、信息、檔案、保密、信訪、會務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事務;負責日常行政事務;負責組織人事和幹部管理工作;負責“準軍事化”機關建設與人防系統兩個文明建設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工作。指導全市人防系統開展文明單位建設。
(二)工程計畫科(開發管理科)。
擬訂全市人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編制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參與編制和審核人防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審核城市建設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情況。組織審批人防工程建設項目。負責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和審核執行人防定額情況。負責人防工程(含結合民用建築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設項目、技術質量管理。指導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平時開發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管理人防專用設備器材的生產、定型和產品引進。負責管理全市人防工程設計、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核。管理全市人防行業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全市人民防空技術標準。
(三)計畫財務科。
貫徹執行國家人防財經方針、政策,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管理國撥、省撥和市撥人民防空專項經費及使用情況;負責編制人防經費年度預決算;負責管理、監督和檢查人民防空國有資產。對縣區人防專用經費使用情況實施監督檢查。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
(四)法規宣傳科。
制定與貫徹實施《人民防空法》相配套的規範性檔案;審核機關規範性檔案;負責機關行政訴訟工作;負責制定人防法等法律法規宣傳教育計畫;指導並監督人防行政執法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為市紀檢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單列。

領導班子

主任:鄧寧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3名,工勤人員編制1名。科級領導職數:科長 4職,副科長1職。主任科員1職。

其他事項

(一)處級職數由市委組織部另行明確。
(二)市人防通信站更名為市人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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