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縣人民法院

大姚縣人民法院

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縣人民法院成立於1951年1月20日,法院審判辦公樓現坐落於大姚縣金碧鎮金安路13號。全院現有17個內設部門,現有政法專項編制73名,實有幹警69人(含今年招錄公務員1人),其中具有審判資格人數52人,司法警察7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縣人民法院
  • 地址:大姚縣金碧鎮金安路13號
  • 郵編:675400
  • 聯繫電話:08786228667
  • 成立時間:1951年
  • 在編人數:69人
  • 院長:李家清
  • 區位:雲南省楚雄州大姚縣
院情簡介,法院建設,

院情簡介

大姚縣人民法院創建於1951年1月5日,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建院以來,縣人民法院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指導方針,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以“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工作為重點,不斷更新司法理念,勇於改革創新,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作出了不懈的努力,為大姚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法院建設

近年來,大姚縣人民法院圍繞“努力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總體目標,把握“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以執法辦案為要務,以化解矛盾糾紛為重點,紮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年均收案1100餘件,平均結案率在90%以上,為服務地方發展大局、維護地方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一)以服務大局為第一使命,主動助推全縣科學發展。堅持依法辦案與能動司法、維護穩定與促進發展相結合,切實把法院工作放在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戰略部署中加以審視,放在服務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進程中加以考量,依法發揮審判工作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和促進作用。深化分析研判機制,密切關注審判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妥善處理因利益格局調整、經濟結構最佳化等產生的矛盾糾紛,依法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深層次問題。深化統籌協調機制,妥善化解農業產業化、新型工業化和城鄉一體化建設進程中產生的矛盾糾紛。深化主動服務機制,加大對重點工程、重大項目的司法服務力度,依法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以執法辦案為第一要務,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始終突出執法辦案工作,依法履行審判職能,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立案工作更加注重訴前引導,不斷深化訴訟服務工作。刑事審判更加注重打防結合,嚴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鞏固和擴大量刑規範化改革成效,依法懲治刑事犯罪,全力維護社會穩定。民商事審判更加注重案結事了,調解優先、調判結合,進一步規範調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糾紛。行政非訴執行案件更加注重合法性審查,健全協調機制,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解決,促進法治社會建設。執行工作更加注重權利兌現,強化規範管理,深化執行機制改革,進一步緩解執行難題。信訪工作更加注重源頭預防,暢通民意表達渠道,強化信訪責任落實,妥善化解涉訴信訪案件。
(三)以司法為民為第一宗旨,全力維護民眾合法權益。充分尊重人民民眾對審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從民眾需要的地方做起,從司法服務的細節入手,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用老百姓認可的形式、聽得懂的語言、看得見的公正化解矛盾糾紛,不斷提高司法服務工作水平。深入開展民眾工作,強化巡迴辦案,經常深入基層、密切聯繫民眾,切實為民眾辦實事、解難題、維權益、保民生。加強弱勢群體司法救助工作,有效幫助涉訴民眾解決實際困難。
(四)以司法公信為第一標準,著力提升隊伍整體素質。圍繞“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隊伍建設要求,全面加強黨建工作,認真組織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著力解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突出問題,爭取在加強學習、武裝頭腦上取得新成效。組織開展針對性強的專項培訓和崗位練兵活動,注重發揮資深法官、業務骨幹、先進典型的傳幫帶作用,著力提高幹警工作能力和司法水平。強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健全廉政風險節點防控機制,完善公正廉潔執法制度體系,確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認真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紮實開展司法廉潔教育,不斷改進司法作風。緊緊依靠縣委領導,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監督,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建議,不斷改進法院工作。
(五)以自身建設為第一保障,紮實推進改革管理工作。圍繞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的貫徹落實和上級法院的部署要求,進一步深化改革管理工作。注重方法創新,紮實推進訴訟服務中心和執行指揮中心建設,在維護民眾合法權益和破解執行難題上下功夫。圍繞審判執行工作關鍵節點,最佳化審判流程管理,強化審判質量監督,健全績效考核機制,深入推進審判精細化管理。圍繞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台建設,全力推進信息化進程,讓司法在陽光下運行,增進社會公眾對司法的了解、監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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