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徒·絳曲堅贊

(1302—1364)帕木竹巴地方政權創建者,出生在西藏止貢地方(墨竹工卡縣)。3歲開始學習藏文拼讀。?歲從京俄卻協巴受居士戒,取名絳曲堅贊。9歲依堪欽次達受沙彌戒出家。14歲前往薩迦寺作達欽桑波的侍從,使他有機會接受薩迦寺的一套宗教教育和政治教育,因其才華卓越,很受寺主器重。20歲回前藏屬地,就任丹薩替寺住持和帕木竹巴萬戶長,命所屬各地植樹造林,建橋修路,發展農牧業,擴建澤當寺,廣傳帕竹噶舉教義,加強其政教合一的勢力。派兵攻打雅桑、蔡巴、止貢和薩迦,於元至正十四年(1354年)打敗了薩迦政權,建立了統治全藏的第司帕竹政權。絳曲堅贊隨即派人到北京向元帝請封,元順帝封他為“大司徒”,命他接管西藏一切政教事務。他將原十三萬戶政權結構改變成13個行政單位,取名為“宗”,官吏名叫宗本,每三年輪換一次,並掌握任免權。他依據吐蕃時代的十善法,訂立內容為15條的新法典。他持戒甚嚴,禁絕婦女人內,戒飲醇酒,過午不食。59歲時,著成了自己的傳記《遺言史》。次年將布敦仁欽朱徒弟仁欽南嘉譯師等多人邀請到澤當寺雕版印製《甘珠爾》和《丹珠爾淨。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將政權交給嘉央格西釋迦堅贊。其著作有《十五法典》等4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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