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五蘊論

大乘五蘊論

【大乘五蘊論】

(梵Pañca-skandha-prakaraņa,藏Phun%-po ln%ah!I rab-tu byed-pa)

一卷。世親菩薩造,唐·玄奘譯,大乘光等筆受。又名《五蘊論》、《依名釋義論》、《粗釋體義論》。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一冊。本書依大乘瑜伽行派的教說,簡要闡釋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三科。為法相宗的重要入門書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乘五蘊論
  • 外文名:Pa?ca-skandha-prakara?a
  • 譯者:玄奘
  • 時代:唐
  • 五蘊名目: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
本論首列五蘊名目︰(1)色蘊,(2)受蘊,(3)想蘊,(4)行蘊,(5)識蘊。其次由於小乘薩婆多部將五位七十五法中的有為七十二法分類成五蘊,因此本書也將大乘五位百法中的有為九十四法分類為五蘊。其中,色蘊指五根、五境、無表色,受蘊是受心所,想蘊是想心所,行蘊是除受想心所之外的一切心法及不相應行法等六十七法,識蘊是阿賴耶等八識。其次依十二處、十八界,分類為五位百法。
注釋有安慧《五蘊論分別疏》(Phun%-poln%ah!I rab-tu byed-pa bye-brag-tu bs/ad-pa),及唐·地婆訶羅所譯的《大乘廣五蘊論》。此外,有德光《五蘊論注》及A. Sahi rtsa-lag《五蘊疏》等書。今僅存藏譯本。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