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同和狀元第

夏同和狀元第,位於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縣賢昌鄉高梘村,距縣城 8公里。系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戊戌科狀元夏同和宅第。建於清光緒年間,為外磚內木結構建築,坐北向南,由門樓、兩廂及正廳等建築組成,占地面積約1300平方米,建築面積439.51平方米,正廳面闊三間,通面闊17米,進深2間,通進深7.3米。穿斗式硬山青瓦頂,格扇門窗。院內天井石板鋪墁,寬8米,長10米。門樓豎掛“狀元第”藍底燙金匾一塊。門面側書刻“隨時愛景光,努力嵩明德”楹聯一幅。門樓共3間一棟,兩廂房及正廳組成四合院,外有磚牆圍護。光緒二十年(1899年),夏同龢返鄉省親祭祖,曾在此宅第居住過32天,現宅第保存完好。為褒狀元第聲譽,民國初年將座落在北京劈柴(胡同)五條南口北路的寓所稱“夏狀元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夏同和狀元第
  • 位置:貴州省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麻江縣
  • 年代: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
  • 公布時間:1999年11月20日
簡介,狀元夏同和,

簡介

夏同和狀元第(夏同龢狀元第) (貴州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年 代:清
公布時間:1999年11月20日

狀元夏同和

夏同和(1868-1925)字季平,號用清,又自號獅山山人,清貴州麻哈州(今麻江縣)人。與康熙年間武狀元曹維城、光緒年間文狀元青岩人趙以炯、遵義人探花楊兆麟稱為清代貴州“三狀元一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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