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衣門

壽衣門

壽衣門,2012年5月11日下午,來自武漢的淘寶 VIP2用戶的一個帖子引起網友關注,其由於對商家的差評直接導致收到一個壽衣包裹。商家客服反映是“事出必有因,我們不否認也不承認。”目前,淘寶官方已經介入此事的處理當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壽衣門
  • 時間:2012年5月11日
  • 地點:武漢
  • 過程:貼吧發帖
經過,各方回應,社會影響,法律,

經過

在帖子裡,買家詳細地陳述了事情發生的原委。她是一個網購迷,10日下午,她收到了一個中通快遞,快遞由北京海淀寄出,具體地址沒有寫,打開一看,裡面竟是一套壽衣!她收貨後當即拍下了照片,並報警和聯繫了包裹單上的發件人,但發件人李小姐電話信號非常不好,只她說自己是淘寶賣佛教用品的,後來簡訊回覆說是有一個叫XXXX的山東ID購買了這套壽衣。
發帖人立刻上網搜尋該淘寶ID的相關資料,在瀏覽該ID的主頁收藏記錄中,她看見了一條外貿裙子,這條裙子正是她曾經購買並差評的那家店的。發帖人稱“裙子收到後,發現跟描述的不一樣,但客服態度很強硬,淘寶介入沒有達成一致。最後7號給了一個差評。而8號就寄出了壽衣,10號收到。”雖然查不出該ID和裙子賣家有何干係,但發帖人表示,壽衣事件與此次差評有關。
這顯然是一出買家與賣家之間的惡意報復行為。賣家的回應是“事出必有因”,而買家從2011年11月迄今,對於該賣家有過數十次的中評和差評,甚至連6元、10元的商品都未能倖免。由此可見,賣家與買家仿佛在進行相互的惡鬥,你對我差評,我給你壽衣。但爭來斗去的結果呢?無疑是“鷸蚌相爭”的結局,只是此次的相爭並沒有任何勝利的贏家,只有失敗者。

各方回應

淘寶官方回應
淘寶官方昨向本報通報——經調查,賣家“尊爵閣”確實存在惡意騷擾行為,即日起,對其實行包括店鋪搜尋禁止在內的多種限制處罰,持續時間12天,報導涉及的女消費者,近半年近200筆交易,一共給出11個差評,評價內容經核實,都屬於客觀闡述,不是惡意差評師
買家回應:我給的“中差評”主要針對賣家態度
從2009年開始,小方便在淘寶上買東西。按照淘寶的“規矩”,不僅買家能給賣家打分,同樣,賣家也能給買家打分,並影響其“級數”。
一般購物達到251分就能晉級成“一鑽”買家。而在每一項交易成功後,賣家也能給買家打分,“好評”計一分,中評不計分,差評減一分。三年下來,小方累積了近400分,已經快升級成“二鑽”買家了。
網友聲音
同情:
先鋒數碼xx:這種賣家應該抓到封店。。。。狠狠的處罰。。
誠信似金X:我的媽呀,樓主我要是你就是坐車坐飛機也要找過去!還自己一個公道!
臻美XXX:首先我要說,不管出於什麼原因,賣家這么做都是不對的。出現售後問題,只要賣家給積極解決,相信大部分買家都不會給予差評的,買家給差評,常常是因為不滿賣家的態度而進行的一種宣洩,因此,做為賣家的我們,更應該常常自省。
XXX飛:這個做為賣家,既然產品質量沒法保證,按態度就該服務好的,誒,竟然還這樣去報復!
meixinXXXX:看到那衣服,我半夜睡不著覺啊!同情樓主!
貶斥:
XZXxxxx:看完樓主的信用記錄,9.9元包郵的東西,也能給出中差評,也是高人。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腳?那么多你給差評的賣家都把你當上帝求來求去了,來了一個刺激你的也正常,以後少給人中差評是了,知錯就改,你還年輕。
LVXXX:看了下樓主一個月的交易,翻了6頁,總計99個交易,給了別人22箇中評,9個差評!
XX肌膚:看你6元包郵的也能給出中差,有這樣的結果 先反思下自己吧 一點都不同情。
Yushu:這位買家就是幾個極品,要圖網上的便宜,,不喜歡就退貨撒,幾塊錢的郵費都捨不得,,真夠摳門,,還真是雞蛋裡面挑骨頭。

社會影響

市場上,買方和賣方的關係是平等的。雙方秉持著平等互利雙贏的原則進行著商品和服務的交換行為。隨著網路信息化的不斷發展和進步,電子商務的普及化加強,網路購物模式也進入尋常百姓家。如淘寶網這樣的網路購物模式由於賣家和買家的數量驚人往往存在諸多漏洞,而對於賣家進行相應評價一者可以對購買商品進行客觀的評價,二者可以對其他買家評價買家提供客觀依據。但需要注意的是在這個過程中,並非“客戶就是上帝”,客戶的評價也應該堅持客觀的標準,那就是對於商品質量的實事求是,但如何實事求是需要標準衡量。
正是由於缺乏對買家評價的有效監督,才會導致買家會惡意對賣家進行差評和中評的數十次出現。客觀的講,如果“差評”是客觀真實的,不僅會影響賣家的生意,更能會對於淘寶網賣家的優勝劣汰起到必要的推動作用。然而,賣家的反應更是驚人,直接郵寄壽衣言外之意直指人格侮辱。這種“差評”變“壽衣”的行徑讓誰都傷不起,而其直接原因卻是由於缺乏相應的渠道反饋信息和缺乏有效監督機制審核評價的真實性與否。
試想,如果買家對賣家進行“差評”後,有相應的渠道進行及時反饋和核實這樣的反饋信息的真實性;如果賣家收到“差評”後,有相應的反饋機制甚至是抗訴渠道。這樣的鬧劇便不會上演。可惜的是,“差評”變“壽衣”之後,對於買家而言,人們便會質疑賣家的信譽和質量;對於賣家而言,信譽必然會下降;對於整個淘寶網乃至網路購物來說,賣家和買家的種種惡意鬧劇反應和折射的乃是網路購物保障渠道和機制的缺乏。
網路購物需要完善,必要的機制需要增加規範和約束賣家和買家行為的措施。對於出於惡意的“差評”要有甄別機制,對於出於報復的郵寄壽衣等行為要有規制措施。不僅如此,由於網路具備虛擬性,如何對其身份進行鑑定才是最初級的措施,這關係到網路購物的順利發展。

法律

網路商品經營者不得雇用或者夥同他人,以虛構交易的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提升商業信譽;雇用或者夥同他人,以交易達成後違背事實的惡意評價損害競爭對手商業信譽等,違規者最高罰款3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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