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光市農業機械管理局

根據中共壽光市委、壽光市人民政府印發的《壽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壽發[2010]6號),設立壽光市農業機械管理局,正科級規格,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壽光市農業機械管理局
  • 機構: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內部機構,編制職數,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濰坊市有關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市農機管理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和辦法。
(二)研究擬定全市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農機作業規範、技術標準和大中型農業機械的報廢、更新標準,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指導農機、牧機、植保機械、農產品加工機械等農用機械的產品結構調整,促進各類農業機械的套用和普及,提高全市農業機械化水平。
(四)負責農機行業的科學研究,指導農機行業科技開發及新技術、新機具的試驗、示範、推廣工作;組織指導農機行業教育培訓、農機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五)負責規劃指導全市農業機械化生產、農機工程開發、農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機械跨區作業等社會化服務,培育和發展農機服務市場。
(六)負責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產品加工機械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使用管理和產品質量監督檢驗、試驗鑑定、認證管理及推廣工作;組織實施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安全教育和考核發證工作;負責處理道路外農業機械事故,參與其它農機事故的調查處理。
(七)負責農機維修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全市農業機械及其配件的銷售,農機維修網點的規劃建設工作。
(八)管理髮展農業機械化事業的各項資金,負責全市農機行業統計;指導農機信息及網點建設工作;負責農業用油管理工作及農業救災用油的申請分配和管理。
(九)加強農機基層組織建設,履行對鄉鎮(村)農機工作的業務指導。
(十)負責農機行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指導農機供應企業的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部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農業機械管理局設2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協助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有關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農機行業的調查研究、信息交流及農機化宣傳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機關文檔、機要保密、信訪、保衛、規章制度建設、接待及行政事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務、紀檢、群團和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及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二)財務科。研究提出全市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的發展規劃及各類農業機械的結構調整方向和措施;組織重大農機化項目的論證、申報和管理;編制各項專用資金的投放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市農業機械化統計和信息工作;指導農機供應企業的有關工作。

編制職數

市農業機械管理局事業編制10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長(主任)2名、副科長(副主任)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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