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十大主張

墨子十大主張

墨子提出了十大主張:尚賢尚同兼愛非攻節用節葬天志明鬼非樂非命

墨子主張用兼相愛反對儒家的愛有差異,用交相利反對儒家的罕言利,用非命論反對儒家的天命論,用事鬼神反對儒家的不事鬼神,用節葬反對儒家的厚葬,用非樂反對儒家的禮樂。墨子的非命、非樂旨在強調人力的作用,不同意儒家的親親主張,提倡尚賢,即選拔賢人來治國。認為社會動亂的原因在於人與人之間不能互愛互利,因此提倡“兼相愛,交相利”,以緩和衝突。由兼愛發展的非攻認為攻人之國最為不利。以極端平等之思想催迫周秦之貴族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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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簡介

墨子名翟,宋國人長期居住於魯國。出生貧賤生活儉樸所謂“量腹而食,度身而衣”和孔子“食不厭精,燴不厭細”的態度截然不同。墨子最初從孔門弟子學習儒家思想後來批判儒家另創墨家一生中除了著書立說教授門徒也曾遊說諸侯。

具體內容

兼愛

兼愛”即是“兼相愛,交相利”。他們認為社會動亂攻伐,相互殘害,就是由人們“不相愛”而造成的,所以墨子提出了“兼相愛,交相利”。也就是不只單方面的愛自己,而是還要愛別人。不是單方面的使自己有利,也要使別人有利。墨子認為,“兼相愛”就是大家都要樹立把別人的國看成是自己的國,把別人的家看成是自己的家,把別人的身體看成是自己的身體。有了這種思想,就能把別人與自己同等看待了。而且他還認為,必須我先做那些愛和有利於別人的親人的事,然後別人再報答我的愛和有利於我的親人的事。這樣,人與人之間就不會互相殘害了。因此,他說,要想天下太平,而厭惡天下動亂,就應當貫徹“兼相愛,交相利”的原則。
兼愛”是墨子思想的核心。認為要把別人與自己同等看待,首先是我對別人親愛和有利,然後別人也回報我以愛和利。這樣人與人之間就平等了,也就是“愛無差等”。與儒家講愛有親疏厚薄是不同的。“兼愛”反映了墨子的一種理想,事實上是不可能實現的。這反映了他企圖調和統治者與勞動者之間的矛盾。他希望維護自身的利益,使各方面的利益相安無事。但是這只能是一種不合實際的空想。

非攻

非攻”即反對戰爭,是“兼相愛,交相利”發展的必然結果,體現了墨子反對破壞生產,保全其生命財產安全的價值主張。在墨子看來,春秋戰國的兼併戰爭都是違背“兼愛”原則的。他揭露這種戰爭在春天進行就使農民不能耕種莊稼,在秋天進行就使農民不能在田間收穫。因此,它是“奪民之用,廢民之利。”這反映了小生產者為確保其生命財產的願望。但是,墨子並不一概反對戰爭,他只是反對無故“攻伐無罪之國”的侵略戰爭,對防禦性的戰爭,他是支持的。他也曾幫助宋國抵禦楚國的進攻。

尚賢

墨子看來,依靠血緣關係而取得政治特權和經濟利益,這種與生俱來的富有和高貴是“無故富貴”,有悖於他所主張的“兼愛”思想。墨子反對世襲制度,主張政治地位的獲得必須要靠才能,沒有才能不能做官。他提出:“官無常貴,而民無終賤,有能則舉之無能則下之。”做官的不能永久都保持高貴的地位,而民眾不能永久都處於卑賤的地位。只要有才能就應該被推舉出來當官,而沒有才能的官吏則應該降級或罷免。即使是農民與工匠,只要有才能,都可以推舉出來做官。這表明他反對靠血緣關係取得特權地位,認為勞動者只要有才能,也可以做官。相反,原來的貴族,要是沒有才能,就應該降級。這種主張,反映了小生產者要求取得政治地位的思想。

尚同

尚同”則是“尚賢”思想的擴大,不僅一般官吏要“尚賢”,而且“天子”也要由賢者來擔任。墨子認為,在國家出現之前,意見不能統一,各人有各人的是非標準,因而天下大亂。所以,他主張選舉天下的賢德、善良、人格高尚而又有智慧、能言善辯的人立為天子,“使從事乎一同天下之義。”然後,天子又選擇賢者來任“三公、諸侯、國君”與各級的“正長”,以幫助天子統一民眾的思想。這樣做就是尚同於天的意志,因為天的意志是“兼愛”。若是人人都做到“兼愛”,天下當然也就太平了。墨子“尚同”的主張,在當時只是一種善良的願望,是不可能實現的幻想。但是這種學說傾向於中央集權專制主義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符合當時歷史發展的趨勢,有其積極的意義。
“節用”、“節葬”
“節用”、“節葬”的思想,是墨子思想中的精華部分。墨子認為,為政者應該增加生產,使物質財富成倍增長。他說“聖人為一國,一國可倍也。大之為政天下,天下可倍也。”用什麼辦法來達到這個目的呢?他認為並不需要擴張領土,只要儘量開發本國的資源,而又厲行節約,去掉不必要的開支,物質財富就可以成倍增長了。同時,墨子還主張國家的財政開支要對人民有利。他說:“諸加費不加利民者,聖王弗為”。根據這個原則,墨子激烈反對儒家的“厚葬”、“久喪”,而主張“節葬”。他認為葬禮不分貴賤,一律“桐棺三寸”,也不需守喪。埋葬以後,馬上就去參加生產勞動。他指出,“厚葬”要把財富多埋在墳墓里,而“久喪”則影響勞動生產。這樣做要想使國家富強,是根本辦不到的。

非樂

“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樂者,非以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聲,以為不樂也”——《墨子·非樂上》
墨子把音樂作為享樂的部分,認為統治者欣賞音樂,占用了治理國家的時間,老百姓欣賞音樂也要占用勞動生產的時間,而且浪費資源,有礙天下進步,否定對音樂於人們的調節作用,因此要廢除音樂。
“天志”、“明鬼”
天志”、“明鬼”是他的“兼愛”學說的理論根據,即要論證“兼愛”學說是天的意志,是鬼神的意志。
墨子認為,天下無論是大國或是小國,都是天的城邑;人無論是年長、年幼、高貴、卑賤,都是天的臣民。因此,墨子思想中的“天”,對所有的國家、所有的人,都是一視同仁的。他說:“天之意不欲大國之攻小國也,大家之亂小家也,強之暴寡,詐之謀愚,貴之傲賤。”同時,天還希望人們有力量要相互幫助,有好的道理要相互教誨,有了財富要相互均分。而且,墨子思想中的“天”,還有賞善罰惡的威力。如果是順從天的意志,實行“兼相愛,交相利”原則的,就必然得到獎賞;而違反天的意志,即“別相惡,交相賊”的,就必然要遭到懲罰。因此,墨子認為:“愛人利人者,天必福之;惡人賊人者,天必禍之”。這就是墨子所謂的“天志”。“天志”在墨子看來是十分重要的,它是衡量一切的標準。無論是“王公大人”,還是“萬民”的所作所為,都可以用它來量度。他說:“上將以度天下之王公大人為刑政也,下將以量天下之萬民為文學,發言談也。”
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墨子的宗教思想。他認為天對一切國家、一切人都一視同仁。天還有賞善罰惡的威力,順天意的必然得到報賞,逆天意的必然遭到懲罰。他還認為“天志”是衡量“王公大人”和“萬民”的規矩。他的“天”是小生產者的幻想,反映了小生產者的利益。他只是想利用“天”的觀念為他的主張服務,使他的學說易於為人所接受。
明鬼”,也就是相信鬼神,是從“鬼神”可以幫助“天”賞善罰惡而提出來的。他說,如果使天下的人都相信鬼神能夠“賞善罰惡”,則天下怎么會亂呢!但是這是一種幼稚的迷信思想。

非命

墨子主張“天志”,但是又主張“非命”。他認為強調“命”的危害性很大,如果相信天命的學說並用以指導行動,則王公大人必然懶於斷案和治理政事,卿大夫必然懶於治理官府,農夫必然懶於耕種田地,婦女必然懶於紡紗織布,其結果必然是天下大亂,社會財富必然不足。墨子認為,“命者,暴王所作”,“此皆疑眾遲朴”,即認為命是由古代暴君製造出來欺騙民眾的。“天命”的說法,上不利於天,中不利於鬼,下不利於人。主張這種論調,是一切壞言論、壞行為的總根子。因此,墨子認為,天下的士人君子,若真要要天下富裕,而不是貧苦,要國家大治而不是混亂,就不要那種“天命”的言論,因為它是天下最大的禍根!
墨子揭露了“命”並非是“天”產生的,而是人製造出來的,這是對“天命”論的有力打擊,這裡包含了無神論思想的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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