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各派組織

基督教各派組織是耶穌基督的門徒以耶路撒冷為中心建立的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督教各派組織
  • 屬性:耶穌基督的門徒
  • 性質耶路撒冷為中心
  • 時間:313年
依據新約使徒行傳第一章的記載,耶穌基督的門徒,開始聚會,同心合意的恆切禱告,是基督教會的開始。
初期的教會,是以耶路撒冷為中心,使徒彼得、雅各為教會領袖;其後,使徒保羅擴展教會至希臘;其後,又逐漸在羅馬建立教會。
在使徒時代,教會沒有特殊的祭司職位,教牧與平信徒的地位是平等的;使徒、先知、教師等都和普通的教友一樣,因信直接與上帝相交,認罪而得赦免。至公元第一世紀末,長老擔任講道與行聖禮的工作,教牧和平信徒開始有了區別。
二、三世紀時,各地方教會,轉變由主教治理。組織的改變,影響了信仰,信徒只能藉著與主教相交而與上帝相交;這就是大公教會的特性。
其後,教會賡續發展,「省主教制」與「主教長制」相繼設立。
313年,君士坦丁大帝準許臣民信仰基督教,並使基督教成為國教,他作了「最高祭司長」。
第五世紀中葉以後,教會增設了五個大主教,分駐亞歷山大、耶路撒冷、安提阿、君士坦丁堡,與羅馬等地。羅馬與君士坦丁堡二地的大主教,彼此都積極爭取教會的最高權力。
大利歐(LeotheGreat)倡導:彼得直接受耶穌基督之委派,擔任地上的代表,羅馬主教繼承彼得的統緒與特權。到大貴鉤利(GregorytheGreat),終成為中古世紀的教皇。
羅馬教會與君士坦丁教會,終於在一○五四年分裂,前者成為羅馬天主教(RomanCatholicChurch),後者成為東正教(OrthodoxChurch)。
教會逐漸腐化衰微,至十六世紀,發生了宗教革命,產生了復原教(ProtestantChurch,又稱更正教)。
復原教之改革運動創始人為馬丁路德,其信徒則設立丁信義宗(LutheranChurch),加爾文創立了改革宗(ReformedChurch),英國亨利第八使英國教會與羅馬分離,成立了安立甘宗(AnglicanChurch),是為復原教的三大宗派。在組織方面,信義宗采監督制:有監督、副監督、議事會,下有區會與各教會。改革宗采長老制:總會有議長、副議長、總幹事各部,下有大會、中會、小會,小會即是各教會。安立甘宗采主教制:大主教下有主教、副主教,座堂有牧正,各教會有法政牧師、會長等。其後,因觀點與儀式不同,陸續成立了浸禮宗(BaptistChurch)、循道宗(MethodistChurch)、公理宗(CongregationalistChurch)、聖公宗(EpiscopalChurch)、長老宗(Presbyterian Church)…等。其組織者就以上三種類型分別採行其一,或稍有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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