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筆錄

【執行筆錄】人民法院執行員、書證員,依照法定執行程式,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及其他司法文書中規定的執行事項,採取強制措施時,將執行人情況詳實地記錄下來的一種司法文書。由三部分組成:一、首部。寫明標題,執行的時間(起止年月日時分)、地點(執行當時的具體場所),執行人員、記錄員(姓名、職務)、申請人、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職務、工作單位、住址,如系機關、團體、事業、企業單位,註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在場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或職務、單位、住址),執行標的(執行對象),寫明被申請人的財產。二、筆錄內容。記明執行的程式、根據、組織和對象(執行標的物),執行異議,協助執行,妨害執行行為的控制措施;申請執行、移交執行和委託執行的情況;所採取的執行措施;執行程式中的和解;執行中止和終結;執行迴轉。三、尾部。執行人、記錄人、在場有關人員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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