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兩用中

執兩用中

“執兩用中”是由“執中”發展而來。先民在長期實踐中發現,一切事物的運動和發展都有一定的規律,故辦理任何事情都必須掌握分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執兩用中
  • 起源:“執中”
  • 含義:做事要根據不同情況採取適宜辦法
  • 拼音:zhí liǎng yòng zhōng
釋義,出處,實踐套用,

釋義

執:掌握。兩:指兩端,即“過分”與“不及”。用中:採用中間

出處

《禮記·中庸》:“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其斯以為舜乎?”

實踐套用

“執兩用中”是由“執中”發展而來。先民在長期實踐中發現,一切事物的運動和發展都有一定的規律,故辦理任何事情都必須掌握分寸。只有根據事物的客觀規律而做到適當的程度,才能達到最佳的預期效果。這個最適當的程度就叫做“中”。若能恰到好處地掌握住適度,就叫做“執中”;偏離了這個度,就是失中。由於用適中的方法辦事能符合實際而收到最佳的效果,所以“中”就含有合宜、正確之意;又因為用“執中”的方法處理人事是最公平合理的,所以“中”又含有中正、公正之意。當把“執中”的方法從實踐經驗升華為理論時,就叫做“中道”。堯、舜、禹都把“允執厥中”作為世代相傳的治國方法,就是要求實事求是地堅持中道來治理國家。孔子在全面繼承中道的基礎上,又以托古的方式把虞舜的治國方法概括總結為“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這樣把“執兩”與“用中”對立統一起來,既豐富了中道的內容,也提升了它的理論高度。正因為只有作到“執兩”,才能準確地“用中”,於是孔子又從“中”的對立面提出了“過猶不及”的命題。“不及”是沒有達到“中”,其根源在於太拘謹和保守;而“過”則是超過了“中”,其原因在於太放縱和激進。兩者儘管趨向相反,但都違背事物的客觀規律,因而都是偏離中道而走向極端的失中現象。這是“過猶不及”的本義。孔子所謂“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就是說必須把握住“過”與“不及”兩種傾向使之不走向極端,才能有效地用中道去治理百姓。這就是“執兩用中”的本義。“執兩用中”與“過猶不及”合而言之,就是堅持“中”,戒其“過”,勉其“不及”。這乃是中庸之道所據以立論的最基本的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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