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城鎮登記失業人員指在勞動年齡(16周歲至退休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於無業狀態並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的城鎮常住人員。其中,沒有就業經歷的城鎮戶籍人員,在戶籍所在地登記;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和其他非本地戶籍人員在常住地穩定就業滿6個月的,失業後可以在常住地登記。
城鎮登記的失業人員總數除以勞動年齡人口的總數就是城鎮登記失業率。在我國,這個數據一直是表示城鎮失業率高低的基本數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