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景觀

城市景觀

城市景觀( cityscape ),城市中由街道、廣場、建築物、園林綠化等形成的外觀及氣氛。城市景觀是指景觀功能在人類聚居環境中固有的和所創造的自然景觀美,它可使城市具有自然景觀藝術,使人們在城市生活中具有舒適感和愉快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景觀
  • 外文名:cityscape
  • 要素:自然景觀要素和人工景觀要素
  • 構成:路、區、邊緣、標誌、中心點五種
  • 標誌:城市中令人產生印象的突出景觀
  • 作用:使城市具有自然景觀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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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素

城市景觀要素包括自然景觀要素和人工景觀要素。其中自然景觀要素主要是指自然風景,如大小山丘、古樹名木、石頭、河流、湖泊、海洋等。人工景觀要素主要有文物古蹟、園林綠化、藝術小品、商貿集市、建構築物、廣場等。這些景觀要素為創造高質量的城市空間環境提供了大量的素材,但是要形成獨具特色的城市景觀,必須對各種景觀要素進行系統組織,並且結合風水使其形成完整和諧的景觀體系,有序的空間形態

規劃

含義

城市景觀(Urban Landscape)是建築學中一門範圍寬泛、很綜合又難以準確定義的專業。城市是一個複雜的有機體,房屋建築應當是它構成的主體,並有建築以外的空間環境相輔,兩者合起來稱為城市景觀。作為城市景觀的一部分,建築是創造為人生存和工作所需用的空間場所,基本要素表現為功能實用,造型美觀和經濟等。城市的景觀是建築物外的一切,人工的、自然的,是人們工作和休閒用的空間環境。它要求舒適、安全而更具觀賞性。建築有明顯的技術性、經濟性和對城市的直接作用。景觀更具社會性、時間性和間接作用。建築對城市常表現為強勢、剛硬,景觀常表現為弱勢、柔韌。 歷史證明:世界上稱得起優美的城市多半是建築和景觀和諧地統一,剛柔相濟,相輔相成。有多樣豐富的優美的城市空間和景觀環境,讓人們生活在其中感到舒適、愉快,得益健康,並有著豐富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內涵。

控制

城市景觀主要表現在城市的公共環境、公共活動和活動中的人這三個方面。從城市景觀的控制理論與研究角度出發,我們可以將城市景觀分為活動景觀實質景觀兩個方面。 城市中的活動景觀從城市功能的角度來看,城市中的公共活動是城市靈魂的體現。倘若城市中沒有了人們的活動也就變成了廢城。城市中公共空間和各種場所的設定,其目的就是為了市民的使用和活動。

構成

構成城市景觀的基本要素包括路、區、邊緣、標誌、中心點五項。道路、區、邊緣、標誌和中心點是城市圖象的骨架,它們結合在一起構成了城市的景觀,在城市規劃時,應創造出新的、鮮明的景觀,以激起人們對整個城市的想像。

路況

路:一個城市有主要道路網和較小的區級路網。一個建築有幾條出入的路。城市公路網是城市間的通道。路的圖象主要是連續性和方向性,因此應構成簡單的系統,起點和終點要明確。路旁的建築和空間特性是方向性的基礎,有助於對距離的判斷。

區劃

區:它是較大範圍的城市地區,一個區應具有共同的特徵和功能,並與其他區有明顯的區別。城市由不同的區構成,如居住區、商業區、高等學校教學區、郊區等等。但有時它們的性質是混合的,沒有明顯的界限。

中心點

中心點:中心點也可看作是標誌的另一種類型,標誌是明顯的視覺目標,而中心點是人們活動的中心。空間四周的牆、鋪地、植物、地形、照明燈具等小建築物的布置和連貫性,決定了人們對中心點圖象的形成能力。

邊緣

邊緣:區與區之間的界限是邊緣。有的區可能完全沒有邊緣,而是逐漸混入另一區。邊緣應能從遠處望見,也易於接近,提高其形象作用。如一條綠化地帶、河岸、山峰、高層建築等都能形成邊緣。

標誌

標誌:是城市中令人產生印象的突出景觀。有些標誌很大,能在很遠的地方看到,如電視塔、摩天樓;有些標誌很小,只能在近處看到,如街鐘、噴泉、雕塑。標誌是形成城市圖象的重要因素,有助於使一個區獲得統一。一個好的標誌既是突出的,也是協調環境的因素。

基本特徵

複合性
城市中既有自然景觀又有人工景觀,既有靜態的硬體設施又有動態的軟體活動,城市景觀表現為各要素的交織與並演。城市景觀藝術是一門時空的藝術,它隨觀察者在空間中的移動而呈現出一幅幅連續的畫面。城市整體景觀由各個局部景觀疊合而成。
歷時性
城市是歷史的積澱,每個城市都有其自身的產生、發展過程,經歷了一代又一代人的建設與改造,不同時代有不同的產生風貌。城市景觀只是一個過程,沒有最終結果。城市景觀隨著城市的發展而變化。
地方性
每個城市都有其特定的自然地理環境,有各自的歷史文化背景,以及在長期的實踐中形成的特有的建築形式與風格,加上當地居民的素質及所從事的各項活動構成了一個城市特有的景觀。

評價標準

城市文化環境由於內容綜合、涉及面廣,而有著多種評價標準。
研究今後50年的環境與變化,對世界16個城市進行了“城市適意度”的評比,共列出了23個評價項目,並將其歸納為3類:(1)良好的自然條件及其利用,包括美麗的河流、湖泊、噴泉、大公園、林地樹叢,富有魅力的景觀、潔淨的空氣、適宜的氣溫等。(2)良好的人工環境建設,包括傑出的建築物,清晰的城市平面,寬廣的林蔭大道(系統),美麗的廣場(群),街道的藝術,噴泉群,富有魅力的景觀等。(3)豐富的文化傳統及設施,包括著名的博物館,富有盛名的學府,重要的、可見的歷史遺蹟,眾多的圖書館、劇院,美麗的音樂廳,琳琅滿目的商店櫥窗,街道的藝術,可口的佳肴,大遊樂場,多種參加遊憩的機會,多樣化的鄰里等。
上述評分標準並非非常完善和科學,但不無啟發。首先,城市要滿足多種多樣的生活要求,包括要有美好的公共空間。其次,城市要保護、利用和創造美的自然環境。再次,城市需要具有豐富的文化傳統和地方特色的建築環境。從中也可看到城市文化、城市文化環境、城市建築文化環境,每一個層次均具有廣泛的內容,同時它們之間又具有多么密不可分的關係。建築文化環境在城市文化環境的營造中的確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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