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遺址基本情況,二號窯,三號窯,四號窯,
遺址基本情況
從斷崖中所暴露出的堆積物看,文化層厚度30-80厘米。發掘過程中,除在銅範出土地點周圍,採集到大量的薄厚不等的粗、細繩紋板瓦殘片、粗繩紋殘磚塊,灰陶罐殘口沿、指甲紋陶片和鐮形殘鐵塊、粗繩紋殘筒瓦、紅燒土色殘磚、小灰罐各一件外,還清理髮掘出四座陶窯:一號窯坐南面北,窯室約有三分之一的地方受到破壞,僅留工作室、火門、火膛和窯床部分。工作室南北長1.72米,東西寬1.25米,火門南北長32厘米,東西寬60厘米。火膛南北長90厘米,東西寬1.25米。在火膛內發現銅範、陶范和鐵器。在工作室發現了煉銅用的鐵鍋。此屬烘范窯。
二號窯
二號窯在烘范窯西北55米處。此窯火門、工作室和窯室相連。窯室前部為火膛,後部為窯床、煙囪。工作室南北長2.8米,東西寬1.7米。火門寬75厘米,殘面隔火牆磚4層。在火膛內發現大量草木灰,證明是以草木為燃料。窯室內火膛、窯床和煙囪的周壁,均為青色的硬燒土面。
三號窯
三號窯位於烘范窯北38米處,坐北面南,分窯室、火膛、煙囪、火道和火門五部分。窯室為方形,頂為磚砌穹廬形,窯床南北長2.85米,東西寬2.72米。火膛橫深1.88米,弧頂,近窯床處,下低於窯床40厘米,上高於窯床1.08米,近火門處呈圓口狀,煙囪在窯室北壁有三個,中間有一個為主煙囪,高1.6米,兩下角的煙囪高41厘米。火道在膛中間,兩端分別與煙囪與火膛相連,火道口寬10厘米,火門口寬67厘米,用磚圈底,高度為94厘米。
四號窯
四號窯位於三號窯西南2米處,坐西面東,長6.53米,形制結構與三號窯基本相同。
該遺址共出土文物200多件,計有五銖錢銅範41件,大銅範39件,每件重5.5公斤,小銅範2件每件重3.25公斤,煉銅鐵鍋一件,鐵卡鉗3件、鐵拐脖鼓風管一件、鐵鉗一件、鐵鏟1件、銅五銖錢2枚、沙磨石2件、陶范100多件,乾泥坯圓筒56件、陶窯墊4件,小陶罐1個、陶甑1件、條磚2塊、小鐵器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