坎特模式

坎特模式又稱為果斷紀律模式,果斷紀律(assertive discipline) 模式是行為主義指導下的課堂管理模式,但與強調行為強化的行為主義模式的側重點不同,它希望藉助有效制定和實施課堂秩序來進行課堂紀律的管理。

坎特認為,教師作為教育者具有如下幾項基本權利:(1) 維持一種最佳學習環境;(2) 期望適宜的行為; (3) 從學校的管理者和學生的家長那裡獲得幫助。這些權利和責任非常重要,它們為教師建立課堂環境提供了一個藍本; 同時,它們也和學生的權利密切相關。而學生作為學習者具有如下權利:(1) 要求教師通過限制自我破壞和不當行為獲得發展的權利:(2)從教師那裡獲得形成良好行為的適當支持的權利,(3) 根據自己對結果的認識來作出反應的權利。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