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構造發育史

地質構造發育史指主要根據地質歷史時期不同時代岩層的岩性特徵、地質構造類型以及上、下岩層的接觸關係等地質記錄,重建該地地質環境演化及地質構造發育的歷史過程。

其中的“上、下岩層接觸關係的地質記錄”可以將其分為以這幾種類型:整合接觸、假整合接觸、不整合接觸、侵人接觸、侵人體沉積接觸、造山運動、造陸運動、構造運動期。

(1)整合接觸:不僅上、下岩石地層的產狀一致,而且岩石性質與生物化石的演化屬延續漸變,沉積作用沒有間斷,僅是沉積環境如水深、沉積物的來源、來量或水溫等有所變化而已。
(2)假整合接觸:又稱平行不整合接觸。上、下岩石地層的產狀一致,但岩石性質與生物化石演化卻發生了突變,有過沉積間斷,甚至發生過剝蝕作用形成局部起伏不平的古地面,然後再出現新的沉積作用。通常會在上覆地層的下部,局部出現礫岩或其他粗顆粒沉積或特殊的化學沉積、生物沉積等。假整合接觸表明該地域發生過平穩升降地殼運動,或水城經歷過長期的乾涸,或地理環境發生過急劇變化。
(3)不整合接觸:又稱角度不整合接觸。上、下岩石地層不僅岩石性質與生物化石演化發生了突變,而且地層產狀也互不一致。它表明下伏岩石地層形成之後,該地曾發生過岩石層的構造變形,以及強烈的侵蝕剝蝕作用,然後又出現上覆地層。
(4)侵人接觸:它指侵人熔岩體與被侵入的圍岩之問的接觸關係。侵人接觸是國岩生成之後發生岩漿入侵。
(5)侵人體沉積接觸:上覆岩石地層的形成晚於侵人體的形成,侵人體形成之後曾被剝露並形成頂面比較平坦的刺蝕面,侵人體被剝蝕的碎屑物成為上覆岩層的組成物質。
(6)造山運動:指不整合接觸的下伏岩層形成之後,該地曾發生過使岩層發生褶皺或傾斜變形的構造運動。其中的褶皺與掀斜變形往往與岩漿活動、變質作用以及山地的形成相聯繫,所以也稱造山運動。造山運動造成短距離內地形起伏,高低懸殊。
(7)造陸運動:指大面積抬升成陸。如長江三峽及其外圍地區,自震旦紀到三疊紀中期,始終以海相沉積為主,但自三疊紀中期之後一直以局部河湖相沉積為主,並在越來越寬闊的地域保持為經受風化剝蝕的山地,不再有沉積岩層發育,因此在三疊紀中期有過一次伴隨造山的造陸運動。
(8)構造運動期:指世界許多地方多次發生的造山運動和造陸運動,其中有幾次在發生時代方面具有可比性或相近(一致)性,從而構成“構造運動期”。中國的構造運動期有太古代與元古代之間的阜寧運動、震旦紀以前的五台運動、志留紀末期的加里東運動、二疊紀末期的海西運動、三疊紀末期的印支運動、白堊紀末期(約65X10年)的燕山運動,以及第三紀晚期的喜馬拉雅運動(阿爾卑斯運動)等。在歐洲提得比較多的是加里東運動、海西運動、阿爾卑斯運動。有的教科書則把上述多次運動稱作“旋迴”,每個旋迴又包含幾個小旋迴。因此,構造發育史就成為記錄在岩層序列中的多次構造運動(幕)組成構造運動小旋迴,再組成多個構造運動旋迴(期)在時間上相延續、在地域上相重疊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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