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循環論

地理循環論是美國地理學家戴維斯於1899年提出的一個在流水作用下的地貌發育模式。假設一個平原隨地殼急速上升成為高地後,在地殼長期穩定下,地貌發育經過三個階段,最後成為準平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地理循環論
  • 外文名:Geographical cycle theory
  • 詞義:大學地理科學名詞解釋
  • 提出時間:1899年
  • 提出者:戴維斯
1、幼年期。平原上升成為高地後,地面被河流強烈切割,形成峽谷、山地和破碎高地,到該期末,地形達到了最大起伏限度。
2、半年期。此時側蝕作用加強,峽谷被擴寬,山地高度降低,主流河床縱剖面變得和緩,並達到了平衡剖面。地貌上以寬谷、丘陵、山間盆地為主。
3、老年期。丘陵高度進一步降低,大部分支流河床縱剖面也達到了平衡剖面,侵蝕能力已十分微弱,地面高度接近海平面,成為起伏和緩的準平原,其上散布著一些尚未被侵蝕的殘丘(余蝕山)。
戴維斯把由平原上升為高地,再經侵蝕到準平原的過程,看作是地貌發展中的一個侵蝕旋迴。地貌將按此過程不斷重複循環,這就是地理循環理論。此理論從地殼垂直運動與流水侵蝕作用的角度解釋地貌發育過程,有學者認為其是一種主觀的機械循環理論,但此觀點和準平原概念經常被採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