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支紀月法

地支紀月法。古人常以十二地支配稱十二個月,每個地支前要加上特定的“建”字。如杜甫《草堂即事》詩:“荒村建子月,獨樹老夫家。”“建子月”按周朝紀月法指農曆十一月。庾信《哀江南賦》:“以戊辰之年,建亥之月,金陵瓦解。”“建亥”即農曆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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