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位-角色理論

地位-角色理論(status-role theory),社會學中程理論。源於互動論。研究個體在一定社會關係中的身份地位及表現該特定地位的行為模式。“角色”一詞原為戲劇用語,美國社會心理學家喬治·米德綜合詹姆斯、庫利等人的研究成果後,率先將之引入社會心理學領域,用以探索人的行為方式及其與社會的互動關係。米德的理論雖受到不少批評,然其“角色”概念進入了社會學學科,並從 20 世紀 30 年代起受到廣泛研究。

其中,美國社會學家羅伯特·帕克最早運用“角色”概念於社會學研究,美國社會人類學家拉爾夫·林頓最早考察社會地位與角色相互關係,並發展了這一理論。林頓在《人的研究》中分析了“地位”與“角色”之間密不可分的聯繫,認為地位是權力與責任的綜合體,角色是地位的運動表現。他的研究至今仍有很大影響。一般認為,地位與角色是相互依存的兩個方面,個體在任何社會關係中總有特定的地位,始終存在與此地位相符的一整套權利、義務及角色行為規範。沒有無角色的地位,也沒有無地位的角色;角色是地位動態、外在的表現,地位是角色靜態、內在的基礎;地位為角色提供活動範圍,角色充分顯示地位在社會關係中的位置實體。中國孔子“正名循禮”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提法,被認為是對地位與角色關係的最早論述。教育社會學注重探索教育在人們社會地位獲得及角色扮演上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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