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職工

在職職工

在職職工是指在單位中工作,並由單位支付工資的各類人員(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員),以及有工作崗位,但由於學習、病傷產假(六個月以內)等原因暫未工作,仍由單位支付工資的人員。包括與單位簽定勞動契約或符合勞動保障部門關於認定形成事實勞動關係條件的在崗職工,不包括已離開本單位仍保留勞動關係的離崗職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在職職工
  • 地區:大陸
  • 性質:名詞
  • 不包括:由於病假學習請假
基本信息,能否上班,

基本信息

病傷產假(六個月以內)等原因暫未工作,仍由單位支付工資的人員。包括與單位簽定勞動契約或符合勞動保障部門關於認定形成事實勞動關係條件的在崗職工,不包括已離開本單位仍保留勞動關係的離崗職工。

能否上班

當然可以上班,知要遵守一下規定,其他都可以照常進行。
《刑訴法》第五十六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