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小企業

土小企業

“土小企業”是指污染重、規模小、使用土方法生產的企業。如土煉焦、土煉硫、土煉砷、土鍊汞、土煉鉛鋅、土煉油、土選金等都是“土小企業”範疇。媒體和政府機構常簡稱其為“土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小企業
  • 特點:指污染重、規模小
  • 危害:土法
  • 性質:投資小,利潤大
  • 部門國務院
  • 時間:1996年8月
  • 政策: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
  • 內容:土小企業"實行取締、關停
基本政策,危害,原因,治理經驗,

基本政策

國務院在1996年8月發布《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要在96年9月30號之前對包括小煉油、小造紙等在內的"土小企業"實行取締、關停。然而10多年後的今天,眾多土小企業卻依然存在,並且成為環境執法的難點。

危害

“土小企業”有何危害呢?比如土煉油,它是在常溫常壓下對原油、油渣進行土法煉製。它含有汽油柴油、煤油等多種化學成分。是一種雜質高、閃點低、易自燃的低劣產品。由於工藝簡單、粗糙、設備簡陋,主要技術指標根本不符合國家標準,因閃點低使用中極易定生著火爆炸。土煉油燃燒不完全,積碳多,對汽車發動機損傷大。生產中安全隱患嚴重,事故頻發,廢氣廢渣排人大氣.倒入土地污染環境.百年內無法恢復使用。土煉油浪費資源,偷煉、偷販、偷售,國家稅源大量流失,擾亂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

原因

地方保護
中國化工報》曾經刊登文章指出.環境違法行為屢禁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地方保護,只要地方保護主義沒有得到徹底剷除,環境違法行為就會隨時出現反彈,土小企業也會隨時死灰復燃。在本案中,新城鎮政府是否充當了保護傘我們不得而知,但是,政府不作為,監管不力的責任是推卸不掉,也是不應該推卸的。
規模小,轉移快
淄博市每年開展的多次專項行動來看,每一次都包含著對一些“土小企業”的取締,可是你剛一查處完,他又找一個罐來,挖到地下,點上火,它又可以生產,你今天在窯廠發現把它取締了,明天,它改到了玉米里。
投資小,利潤大
—個小製漿點,如果滿負荷生產,每天可贏利千元。正是在這種經濟利益的驅使下,一些違法企業與當地環保部門展開“游擊戰”。你來就停,你走就開,即便是取締了,反正投資小.投人成本早賺到手了。
有市場需求
就拿土煉油來說,目前柴油銷售出現批零倒掛的現象,為了減少虧損,一些個體加油站以次充好,將這種劣質柴油加入國標柴油中賣給司機這才使這樣的土煉油廠有了生存的空間。

治理經驗

(一)應該建立一個將職責重心下移至鄉鎮層級、加大鄉鎮政府監管力度的長效機制
淄博市臨淄區在處理這個問題上,明確地給鄉鎮實行了一種長效機制。你這個範圍之內只要有人舉報發現土小企業,發現環境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叫鄉鎮政府把獎勵舉報人的資金拿過來,通過密碼核對的方式,獎勵舉報人。第二,如果哪一個鄉鎮沒盡到鄉鎮政府的責任。就實行告誡,出現兩次,就提出警告,出現三次,這個鎮的鎮長就不要當了,讓重視環保的人接替這個鎮長。
(二)加大環保執法力度
首先。市、區(縣)及鄉鎮環保執法人員不僅要加大日常的巡查力度,還要加強夜問巡查周期,特別是本市轄區與鄰市轄區交接地要重點排查。其次,在市政府的調配下,環保公安、工商、電業等部門不定期聯合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對違法生產的“土小企業”,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斷水斷電、吊銷執照、拆除設備、清除原料”的標準進行處理,環境違法情節嚴重的,不僅要給予經濟處罰,相關當事人還要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全省聯動
針對“土小企業”的流動性、游擊性,今天淄博市打擊“土小企業”違法生產我搬到濰坊市,明天你濰坊市查處我又搬到東營市生產,造成“土小企業”屢禁不止。要解決這個問題,當務之急就是各地市之間建立聯動機制,開通地市問環保聯繫電話,定期開展工作交流,讓“土小企業”無處藏身.這樣就能徹底消滅“土小企業”問題。
(四)設立有獎舉報制度
發現環境違法行為,可以向環保部門進行舉報,舉報可以通過電話、簡訊等方式,舉報人自己設立舉報密碼,環保部門對舉報人身份嚴格保密,對舉報的違法事實環保部門一經查實.將在新聞媒體上進行公示。舉報人可以通過密碼核對的方式,領取獎金。目前淄博市舉報環境違法獎勵金額最高3000元。
(五)加大新聞媒體宣傳
利用廣播電視、網際網路、報紙等媒體,加大“土小企業”對環境空氣品質、水土的危害宣傳,倡導全社會都來關心環保,熱愛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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