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環境質量指數

土壤環境質量指數,是指評估土壤環境質量等級所用的一種相對的無量綱指數。當不涉及危害後果時,一般可用累積性評價,採用土壤累積指數(以背景值為參照),可將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表征為背景、輕度累積、中度累積和重度累積等。對於有明顯危害後果的土壤污染或污染土壤的評價,可用土壤污染指數進行評價(以污染物限量值為參照),將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表征為輕度污染、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等。以單因子表示土壤環境質量的等級為單項指數,亦稱分指數。數學表達式是實測值與評價參照標準之比。綜合指數由單項指數綜合而成。在簡單處理時,一般採用單項指數相加,或相加後再平均的方法。由於各地區土壤背景差異較大,用土壤累積指數(即實測值與當地土壤背景值的比值)更能反映土壤的實際質量狀況。土壤污染物分擔率(即土壤某項污染指數占各項污染指數之和的百分比)可評價確定土壤的主要污染項目,污染物分擔率由大到小排序,污染物主次也同此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壤環境質量指數
  • 又稱:土壤污染指數
  • 特點:相對、可比
  • 評價標準:可選用區域土壤背景值
土壤污染指數的表示方法是 ; 或 式中:Pi是單一污染物的污染指數;P是多種污染物的綜合污染指數;Ci是污染物的實測值;Si為污染物的評價標準;n為污染物的種類數。對污染指數的分級時,可採取先定出“開始污染”和“嚴重污染”的起始值得方法,再在這兩者之間內插若干級別,“開始污染”的起始值可以採用土壤背景值、土壤自然含量,“嚴重污染”的起始值可根據不同區域的實際情況,採用土壤對照點含量或土壤和作物中污染物積累的相關數量等數據。土壤污染指數反映了土壤受污染的狀況,為污染防治提供了依據,但它不能反映各污染物之間的協同、拮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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