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用益物權

土地用益物權是依法對一定的土地占有,並加以利用取得收益的權利,包括土地承包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

土地用益物權強調對於土地的使用和收益,在我國長期以來多以土地使用權加以稱謂,其詞義包含使用和收益。土地用益物權常以土地使用權代替,作為同義詞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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