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與土地管理

土地利用與土地管理是對土地資源的開發、改造、使用和保護。人類利用與改造自然,改善自身生存條件的一項重要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地利用與土地管理
  • 外文名:Land use and land management
  • 含義:對土地資源開發改造使用保護
  • 辭彙範圍:農業
基本信息,正文,

基本信息

土地利用與土地管理

正文

對土地資源的開發、改造、使用和保護。人類利用與改造自然,改善自身生存條件的一項重要內容。
土地是人類生存和進行生產活動所必不可少的物質條件和自然基礎。在農業中,土地是農業生產的基本生產資料,開發、改造、利用和保護土地,在農業中更有著特殊重要的意義。隨著人口的增多,工業和城市規模的擴大,以及由於社會和科學知識水平的原因造成的土地濫用情況,使得土地開發、改造、利用和保護等成為人類改善自身生存條件的必要措施。
土地開發與利用 為了一定目的,對土地資源進行的墾殖和改造。包括把荒地開發為建設用地,或開墾為農業用地;把已墾為農業用地的土地改造為有更高產量的優質土地。由於土地面積的有限性,可墾荒地資源有限,也由於不同土地的自然條件和經濟條件的差異性,還由於土地肥力可以因改良而得到提高,所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提高土地生產率,是開發與利用土地的兩個基本目標和基本途徑,也是衡量土地開發與利用情況的兩個基本指標。
農業中的土地開發與利用,需注意處理好以下問題:
①土地開發利用與生態平衡。農業生態系統由氣候、地貌、土壤、水、植被和生物等多種因素綜合構成,各種因素彼此處於平衡狀態。對土地的開發和改造,必然會打破原有的平衡,因此需要有計畫地形成新的平衡,避免導致大範圍自然環境的惡化和土地資源的破壞。因此,不能濫毀森林開荒、濫墾草原及盲目圍湖圍海。
②土地開發利用與經濟效益。土地的開發利用水平有賴於投入的生產資料(包括農作物籽種、林木幼苗、畜禽種苗、肥料、農藥、灌溉水、農機具及勞動力等)的數量及質量。提高土地的開發利用水平需要具備相應的經濟條件,才能有效地利用土地資源,提高經濟效益。
農業生產是自然再生產與經濟再生產的交錯,單位土地面積上投入與產出間的關係十分複雜,需要通過對不同土地利用方案的每單位用地的純收入、勞動生產率、產品成本及每元投資的純收入等經濟效益指標的評價,找出最佳的土地開發利用方案,實行正確的決策。
土地利用率  指一個國家、地區和生產單位中已利用土地在土地總面積中所占的比例,是反映土地利用程度的經濟指標。提高土地利用率,就是在不影響水土保持、不破壞生態平衡的原則下,把可以開發利用的土地資源,儘量地加以開發利用,把更多的土地資源轉為農業用地,進行農業生產。
在中國,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主要途徑是:
①擴大農業用地。有計畫地開墾荒地,變宜墾荒地為耕地,提高土地墾殖率。中國宜墾荒地約有3.5億畝,且絕大部分分布在邊遠地區,開墾潛力不很大。因此,擴大農用地的主要方向是把荒山、荒原改造成為各種農業用地,如植樹造林,建立天然牧場和人工草場,建立各種土特產和其他原料生產用地等。
②節約用地。國家基本建設、農村基本建設和修建人民生活住房不與農業爭地。
土地生產率  指土地的生產能力。用在同等投資條件下的單位面積產品量或產值表示。由於土地面積有限和人口增長,使得提高農業用地的土地生產率成為提高土地利用水平的主要內容。
提高土地生產率的主要途徑是,實行農業的集約經營。集約農業技術體系包括:
①實行因地種植。宜農則農,宜牧則牧,宜林則林,以發揮土地的優勢。
②多層次、多熟栽培。包括果園的主體利用、林糧間作、多熟栽培、間套作、多層漁業放養等。
③高投入。指採用良種、增施肥料、灌溉、農田基本建設、精耕細作、改進設施等。
④相互利用產品,多次增殖。包括農牧工、農果工、魚桑蠶、糧花生豬等的結合技術。中國農民千百年來逐步形成的集約農業技術中有許多至今對農業生產仍有潛力,認真地加以繼承,並汲取現代農業中高投入的技術,對形成中國獨特的集約農業技術體系有重要意義。 土地評價 對土地的性狀和生產能力進行鑑定和估價。美國、英國和法國在20世紀30年代相繼進行了土地評價。蘇聯以及東歐一些國家,從50年代開始也在全國範圍內對土地進行了評價。土地評價可以分為:
①技術評價。對土地的地勢、地貌、土壤、水文、地質、植被等因素的評價,並根據土地自然特性,把土地劃分為若干個等級。土地技術評價的目的是為確定土地的利用方向,合理配置農、林、牧、副、漁各類農用地提供科學依據。
②經濟評價。在相同的投資量條件下,對不同土地的生產能力評價,並根據生產能力的高低,劃分土地的等級。土地的經濟評價從地塊開始,在完成地塊的經濟評價的基礎上,還可以確定生產單位及地區的土地經濟等級。對土地進行經濟評價的目的是為確定農業稅率、制定有地區差別的農產品價格、發放農業貸款、收取土地投資的補償額等提供科學的依據。有了土地經濟評價,還可以比較容易地判別各單位及地區的土地利用水平。
土地規劃 為合理地利用土地而對生產、建設用地進行的設計和安排。可分為兩類:
①區域規劃,指在經濟區、行政區或江河流域等較大範圍內的規劃。主要內容有:劃分各類用地並配置水力、電力、交通、文化教育等各種設施,規劃集鎮。
②農業企業及農業生產單位的內部規劃。主要內容有:安排土地上的各項生產建設工程,包括農田基本建設,交通運輸道路網、排灌渠系和防護林帶的設定,居民點的布置及其內部規劃等。此外,還包括各業土地利用範圍的劃分和調整,消除插花地和邊界相互交錯等土地使用上的不合理現象。其目的是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土地生產率,並為現代化的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提供最有利的環境和條件。
土地規劃一般分為三個步驟進行:
①控制規劃。即確定若干骨幹性的規劃項目,如概略的土地利用分類和統計,劃分經營範圍和經營單位,選擇經營中心,布置主幹渠系和主幹道路等,對規劃對象進行一個控制性的全面布局。它主要是解決點和線的問題,是全部規劃設計的骨幹,也是體現經營方針和規劃原則的關鍵。
②細部規劃。在基本已經肯定的控制規劃方案的基礎上,對規劃對象和有關局部進一步的規劃和設計,如細微的土地利用分類和統計,布置支渠以下的水利渠系網和田間道路網,設計耕作地塊和田區等。細部規劃主要是解決面的問題。
③技術設計與鋪圖定線。控制規劃和細部規劃統稱土地規劃的初步設計,初步設計方案確定後,還需要通過更細緻的測繪工作,進行規劃方案的技術設計和現場鋪圖定線。在規劃設計時,往往要提供幾個方案加以比較,並給予經濟評價,以便擇優實施。
土地管理採取法律、組織、經濟和技術的措施,以維護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保護土地資源的工作。在中國,其主要內容有:
①土地資源調查,查清土地資源的數量、質量和分布,並給予綜合評價。
②確定土地利用的最優組織形式。
③地籍整理,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劃清地界,進行土地登記,頒發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證書,解決土地糾紛。
④制定和貫徹國家土地法、地方土地管理條例和企業、事業單位各項土地資源管理辦法。
⑤採取行政的、法律的和經濟的措施,對土地在不同使用單位、不同用途之間的分配進行計畫管理;制定全國、省(自治區)、縣級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⑥建立和健全土地管理體制和相應的管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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