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附是民國時期國民黨戰列部隊的副隊職,相當於團長助理,在未設副團長時兼具副職指揮員職能。根據1934年《陸軍軍官佐任職暫行條例施行細則》,戰列部隊主隊職包括師長、團長等,副隊職則涵蓋團附、營附、連附。
該職階可溯至北洋政府時期,1926年團本部編制設團長、黨代表各一,團附三人而無副團長建制。至1934年《陸軍獨立旅步兵團系統編制表》首次出現副團長與團附並存,證實二者性質不同。團附主要負責團管區動員及軍事訓練,其角色更接近高級參謀而非副團長替補。在同時設副團長與團附的部隊中,副團長為副職指揮員,團附則為團長助理且軍銜等級存在差異;粵軍第一師等未設副團長時,團附兼具雙重身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團附
- 所屬:部隊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