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借閱證

圖書借閱證,英文稱為LibraryCard,一般又有借書證,或閱覽證的稱呼,形式從一般的紙卡到磁卡都有。它對於

電子圖書借閱證讀者而言不是必須的,但若擁有它,讀者才能使用圖書館的全部服務,如借書、使用視聽資料等,在部分設有門禁系統的圖書館裡,讀者更是必須擁有這項證件才能進入圖書館內。

基本介紹

  • 外文名:LibraryCard
辦理規定,功能,作用,證件掛失,

辦理規定

一般來說,讀者若想辦理圖書借閱證,需在達到圖書館規定的年齡後,持身份證明檔案前去圖書館櫃檯申請方可
學校圖書館磁卡借閱證取得(但若讀者是學生身份,且只想使用學校圖書館的服務時,其學生證通常就是圖書借閱證,不用再另行辦理)。
圖書館借閱證圖書館借閱證

功能

圖書借閱證的功能隨著圖書館的規定而有不同,如在台灣的國家圖書館中,就只能用來調閱資料,而不能借出,因此稱為閱覽證而不稱為借閱證。但在一般圖書館中,除了圖書館所限制的資料外(如期刊、參考書、珍貴的善本書),都可借出。此外,倘若讀者所在的圖書館與別的圖書館有合作關係,這個證件也可以用來使用館際互借等服務。

作用

公共圖書館是為全體社會公眾提供文獻及信息服務。以滿足讀者業餘文化生活、增長知識和自我教育需要的公益
公共圖書館性機構,圖書借閱證作為讀者向圖書館借閱圖書、查閱文獻資料的重要證件,是圖書館與讀者溝通聯繫的橋樑:其在公共圖書館中的作用不容忽視。
圖書館借閱證圖書館借閱證

證件掛失

圖書借閱證丟失,應及時到圖書館借書處掛失,併到辦證處辦理補辦手續,掛失前已被借出的所有圖書由借閱證丟失者負責歸還或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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