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腳踏車聯合會

國際腳踏車聯盟除了針對不同賽制(性別差異、比賽道路差異、比賽階層與規模不同)會訂出相關的競賽規章與對應的積分制度以外,還針對各國(或洲際等級)的腳踏車隊或選手訂出相關的條款(包括禁藥),防止不法事件的發生。該協會目前也負責監督世界公路腳踏車冠軍錦標賽,以及其他相關的大型腳踏車賽事(包括洲際比賽、奧運資格賽等),參賽選手如果在某個組別獲勝的話,就必須依照組別的差異,穿上不同顏色的腳踏車領衫,而如果是在世界錦標賽等級以上的比賽,獲得個人總冠軍,該名車手到退役之前,都要穿上印有UCI標誌與五色條紋的世界冠軍服(Rainbow Jersey,直接翻譯成“白色彩虹衫”)。

基本介紹

歷史,歷任主席,組織結構,隊伍分級制度,賽事分級制度,賽事分布,

歷史

1900年4月14日比利時美國法國義大利瑞士等五國的腳踏車協會,在法國巴黎組成國際腳踏車聯盟
到了1965年,在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當時的奧運較偏業餘)的壓力下,國際腳踏車聯合會建立了兩個次要組織,分別是國際業餘腳踏車協會(英語:International Amateur Cycling Federation,法語: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Amateur de Cyclisme,簡稱FIAC)與國際職業腳踏車協會(英語:International Professional Cycling Federation,法語: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 Cyclisme Professionnel,簡稱FICP),並與旗下的兩項協會進行溝通協調。
當時,國際業餘腳踏車協會是設在羅馬,有127個會員組織橫跨五大洲,勢力比其他兩組織要大,並且主要是以東方集團的國家所組成的業餘組織居多,主力全部放在奧林匹克運動會;國際職業腳踏車協會則是在盧森堡,在某些比賽或場合中,和國際業餘腳踏車協會相抗衡;國際腳踏車聯盟則是在瑞士日內瓦
直到1992年,國際腳踏車聯盟重新再把當初建立的兩個次要組織整合,並將其成為所屬的旗下組織,此外,總部也遷到鄰近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的洛桑
2002年4月14日,國際腳踏車聯盟除了遷移總部到瑞士艾高之外,更在總部附近成立世界腳踏車中心(World Cycling Centre)與建立專屬的室內腳踏車賽車場,以作為培訓精英選手、教育訓練、舉辦大型比賽時使用。

歷任主席

姓名所屬國家 就任期間
艾米爾‧布克拉(Emile de Beukelaer)比利時1900年─1922年
雷翁‧布雷頓(Léon Breton)法國 1922年─1936年
馬克思‧柏吉(Max Burgi)瑞士1936年─1939年
奧班‧柯林根(Alban Collignon)比利時 1939年─1947年
阿奇爾‧瓊納德(Achille Joinard)法國 1947年─1958年
亞德里亞諾‧羅多尼(Adriano Rodoni)義大利 1958年─1981年
路易斯‧普格(Luis Puig)西班牙1981年─1990年
海恩‧維布魯根(Hein Verbruggen)荷蘭1991年─2006年
派翠克‧麥魁德(Patrick McQuaid)愛爾蘭2006年-

組織結構

國際自聯的任務是發展各種形式的業餘腳踏車運動;制訂規則;領導和監督該項運動;鼓勵協會會員參加奧運會,改善協會會員的相互關係和加強聯繫。國際自聯的最高權力機構是代表大會,採取代理表決制,即通過42名代表進行表決。名額分配如下:非洲7人、美洲9人、亞洲9人、歐洲14人、大洋洲3人。大會每年召開一次。
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管理委員會行使權力。該委員會由國際自聯主席、其他9名由大會選出的人士,再加上5大洲聯合會的主席共15人組成。選舉產生的10人中至少7人應來自歐洲。執委會由主席1人、副主席3人和管理委員會中負責行銷的1名委員共5人組成。國際自聯現任主席是荷蘭人維爾布魯根(Hein Verbruggen)。 管理委員會可根據需要設立專門委員會,並規定各專門委員會的職責。現專門委員會有技術委員會、醫務委員會、興奮劑檢測委員會、申訴委員會等。
洲際協會組織
UCI的裁判群依照各洲不同的分布,而由各會員國組成的洲際腳踏車聯邦組織,包括:
亞洲腳踏車總會
歐洲腳踏車聯盟
大洋洲腳踏車總會
泛美腳踏車聯盟
非洲腳踏車聯盟
此外,在各洲際間的組織下也包含各會員國組成的腳踏車協會。
UCI ProTour委員會
以負責掌管UCI ProTour為主的獨立委員會,並不會介入各洲際的比賽,目前主席為維多李奧‧亞多尼(Vittorio Adorni)。
管理委員會
是UCI重要的決策層,負責UCI相關競賽的運作決策。
賽事委員會
依照各種比賽的不同,所組成的委員會,目前共17個旗下部門進行運作(包含教育訓練部門),而UCI洲際巡迴賽正是由此單位進行統籌的。
教育訓練
2002年4月14日,世界腳踏車中心成立,並獲得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認可,作為培育國際級腳踏車手、裁判、教練的地方,且針對不同的對象,設計不同的訓練課程。此外,世界腳踏車中心也在2002年起,開始資助各國的腳踏車協會,進行各地的人才培訓。
管理服務組織
執行管理委員會決策的相關規章,並與退役的精英腳踏車手進行聯繫的服務。
仲裁群
分為技術顧問(Technical Delegate)與裁判群(Commissaire),前者以協助監督賽事之仲裁與判決為主,通常也會在比賽中建立“仲裁委員會”,後者則是進行比賽的判決,當判決無法進行最終結果時,則交由仲裁委員會進行處理

隊伍分級制度

依照國際腳踏車聯盟在2005年公布的新制度中,針對參賽團隊等級,共分為五級:
UCI ProTeams:可獲得UCI ProTour四年參與許可權,資格審核為每四年一次,目前全球僅有20個車隊拿到這項資格。
UCI職業洲際車隊(UCI Professional Continental Teams):每年審核資格一次。
UCI 洲際車隊(UCI Continental Teams):隊員內可有非職業選手的參與,必須透過各國的腳踏車協會提出申請,且各國每年只能提報15隊。而在該團隊中,限制年齡必須在28歲以下,並且該團隊多數選手的國籍,也必須來自該申請國,隊員數目也被限制為8─16人之間。
國家隊:由各國腳踏車協會自行籌組與選拔。
地區和俱樂部隊:類似UCI洲際車隊(UCI Continental Teams),必須由各國腳踏車協會管理。

賽事分級制度

針對UCI洲際巡迴賽,國際腳踏車聯盟將比賽等級依照規模與重要性,分成:Hors Class(超級,縮寫為HC)、一級與二級。
場地賽
以繞圈的方式進行,並且依照性別不同也有相對應的比賽,成績采計有分個人與團體,目前此類比賽是以UCI場地腳踏車錦標賽最為著名。
腳踏車越野賽
近似於登山車賽,但此項比賽通常在冬季進行,地點多選在崎嶇不平的路面進行,目前以UCI世界盃腳踏車越野賽最為著名,而此項比賽現已被UCI腳踏車越野世界錦標賽給取代。
登山車賽
UCI 舉辦的登山車暨攀岩車世界錦標賽,是每年登山車界最重要且最有名的賽事,賽制包含越野賽(Cross-Country)、四人土坡競速(4-Cross,又稱4X)、速降賽(Downhill),並且由多項攀岩車與登山車相關的世界錦標賽所組成,而此項年度舉辦的比賽,最早是於1991年首度開辦。
 極限腳踏車賽
1996年,UCI世界盃極限腳踏車系列賽(UCI BMX World Cup)開辦,於2000年吹熄燈號。後來,因為賽制的大幅修正,2003年9月19日起,UCI極限腳踏車超級越野賽(UCI BMX Supercross World Cup)正式舉辦,並取代之前的世界盃極限腳踏車系列賽。
而比賽場地也改成在室內,場地內設有特殊設計的障礙坡道,提供參賽者展現跨越障礙、跳躍、飛速的高階技巧。
 室內腳踏車賽
在室內進行的比賽,有腳踏車球(Cycle Ball)競賽與花式腳踏車(Artistic cycling)競賽,但是並未包含極限腳踏車賽,場地賽雖然也有室內進行的比賽,但並未包含在UCI室內腳踏車錦標賽中。

賽事分布

公路賽
男子公路賽
1998年2004年,UCI世界盃公路賽正式舉辦,並將以往舉辦的一日職業公路賽,改制成季節性的比賽,而此項比賽後來被UCI職業巡迴賽取代,並且,UCI職業巡迴賽還融入了UCI三大賽事(環法腳踏車賽、環意腳踏車賽、環西腳踏車賽)與其他重要賽事等。
為了擴展參賽人口與全球各地的職業腳踏車公路賽知名度,國際腳踏車聯盟也推展了洲際性的比賽,稱之UCI洲際巡迴賽(UCI Continental Circuits),並且在各地舉行。
女子公路賽
自1959年起,開始設定世界女子公路腳踏車賽,並於1994年,將女子公路計時冠軍融入後來改制的世界女子公路腳踏車錦標賽,並且形成例行的季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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