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恐怖主義犯罪及其防治對策專論

國際恐怖主義犯罪及其防治對策專論

《國際恐怖主義犯罪及其防治對策專論》是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5年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內容介紹
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國際恐怖主義犯罪異常猖獗,世界各國幾乎都在不同程度上遭受到恐怖活動的困擾,美國“9·11”事件已充分昭示,恐怖主義犯罪的手法方式、策劃乃至活動地域都大大超越了傳統意義上的恐怖活動模式,以致人們稱國際恐怖主義犯罪為“政治瘟疫”、“一場永無休止的地下世界大戰”①。懲治恐怖主義犯罪已經成為國際社會共同關注的重點問題。
隨著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恐怖活動的方式也日益翻新。新型恐怖主義犯罪,如網路恐怖、金融恐怖、生化恐怖等已悄然興起,並改變與擴大著恐怖活動的內涵和外延,對國家、社會和人民所帶來的危害日趨廣泛而深刻,實乃普通恐怖活動所無法比擬的,也是傳統懲治恐怖主義立法所鞭長莫及的。面對恐怖主義犯罪的威脅與破壞,國際社會已經在世界範圍內逐步形成打擊和懲治恐怖主義罪行之共識,而且大有加強國際合作的趨勢。1994~2000年的歷次聯合國大會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了一系列消除國際恐怖主義的措施、宣言和公約,這些國際性檔案充分發揮了打擊恐怖主義罪行的效能。不過,從世界各國原有的懲治恐怖主義犯罪立法的形式與內容上看,都明顯存在著需要補充與完善之處。為此,許多國家迅速行動起來,及時修改、補充與完善本國原有懲治恐怖主義犯罪之立法,以在立法層面作出回應。然而,由於恐怖主義罪行具有國際性、跨國性、有組織性、活動方式的多樣性和危害嚴重性等特徵,在懲治恐怖主義犯罪的過程中,國際社會的應變措施仍然顯得捉襟見肘。
中國近年來亦已屢屢成為恐怖主義犯罪的受害者,其中威脅最為嚴重的當屬“東突”恐怖勢力的暴力恐怖活動。此外,實踐中常見多發的惡性恐怖爆炸事件以及其他形式的恐怖活動如綁架、劫機、縱火等,也都嚴重地干擾了國內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巨大的社會破壞與損失。雖然全國人大常委會順應懲治恐怖活動犯罪的現實需要,在美國“9·11”事件之後不久即及時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三)》,對原有懲治恐怖活動犯罪之立法進行了專門的修改和補充,力圖從實體和程式兩方面為懲治與防範恐怖活動犯罪提供更為銳利的法律武器。但通過與國際刑法規範以及國外相關立法的比較,不難發現,中國懲治恐怖活動犯罪的刑法立法遠未盡善盡美,尚有諸多亟待完善之處。
因此,如何有效地打擊、懲治恐怖主義犯罪,已理所當然地成為當今國際社會所普遍關注的焦點問題,同時也成為刑事法學界亟須深入研究的熱點問題。特別是如何積極應對中國恐怖活動犯罪之現狀,借鑑國際社會之相關經驗,以完善國內懲治恐怖活動犯罪的刑事立法,更應成為刑事法理論研究之重要內容。
為此,國家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較早開始關注 懲治恐怖主義犯罪及其相關問題的研究,並撰寫了多篇學術論文。2002年8月,在該中心的組織下,由中心主任趙秉志教授所申報的“國際恐怖主義犯罪及其法律對策;課題被批准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此後,項目課題組即開始了廣泛的資料收集、整理與分析歸納工作。為了給後續研究工作提供系統而完備的相關立法與理論資料,我們將由課題組成員所著譯的一組相關學術論文,以及收集到的聯合國、區域性相關國際公約及世界主要國家的反恐立法文獻彙編成冊,並命名為《懲治恐怖主義犯罪的理論與立法》,以作為該項目的中期成果。在此基礎上,課題組對於國際恐怖主義犯罪及其法律對策進行了深入而系統的研究,並最終形成本書。
我們希望,本書的出版能對理論與實務界關於懲治恐怖主義犯罪之研究有所助益。 當然,由於反恐是國際社會面臨的一個長期課題,本書還只是初步的理論研究,其內容在深度和廣度方面都難免存在不足之處,因此我們在此也懇請讀者不吝賜教。
本書由趙秉志(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主任暨國際刑法研究所執行 所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法學博士、博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會長,國際刑法學協會中國分會副主席)擔任主編,黃芳(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教授、法學博士,國際刑法學協會中國分會會員,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及博士後)、聶立澤(中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博士後)擔任副主編,其他撰稿人有李漢軍(海南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魏東(四川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王志祥(河北大學法律系教授、法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博士後)、陰建峰(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講師、在職博士生)、郭理蓉(北京師範大學文法學院講師、法學博士)、廖萬里(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博士生)、莊勁(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博士生)。在編寫程式上,先由正、副主編商議擬定出編寫大綱,再由作者分工撰寫出初稿,最後由正、副主編統改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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