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恐怖主義

核恐怖主義

核恐怖主義(Nuclear Terrorism),指是以核工業 生產設施為襲擊目標或以核技術與產品為主要工具、為實現一定政治目的而有意製造核恐怖的一種犯罪行為。從其表現形式來看,被認為是一種“新恐怖主義”;從導致的嚴重後果來看,被認為是一種“超級恐怖主義”。核恐怖主義的威脅具有跨國性的特點, 核恐怖活動主要包括髒彈襲擊、襲擊核設施、核武器發動襲擊等,其具有很大的潛在危害,各個國家採取了相應的防護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核恐怖主義
  • 外文名:Nuclear Terrorism
  • 特點:跨國性
  • 襲擊目標:核工業 生產設施
  • 領域:核能
  • 學科:核安全學科
恐怖行為界定,核恐怖的特點,恐怖活動,髒彈襲擊,襲擊核設施,核武器襲擊,潛在威脅,防護措施,核安全峰會,核安全計畫,中國路徑,

恐怖行為界定

核恐怖主義
2005年4月13 日,第59屆聯合國大會一致通過了《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公約》),這是專門打擊核恐怖犯罪的國際公約,顯示出各國對打擊核恐怖主義犯罪的重視和信心。該公約首次對核恐怖主義犯罪進行了界定,使這一類新型犯罪有了比較統一的區分,為各國在實踐中預防和懲處核恐怖主義犯罪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公約》通過對方式和目的的規定來明確核恐怖主義犯罪,方式包括擁有放射性材料或製造或擁有一個裝置及以任何方式利用放射性材料或裝置,或以致使放射性材料外泄或者有外泄危險的方式來利用或破壞核設施。根據該《公約》條文可以將核恐怖主義犯罪這樣定義,即任何人實施的,意在致使他人傷亡、危害他人財產及破壞環境,通過非法持有或製造放射性裝置、破壞核設施等行為來實現恐怖主義的犯罪。
《公約》界定了三類核恐怖行為
1、擁有放射性材料或製造或擁有一個裝置,其目的是致使死亡、人體受到嚴重傷害,或致使財產或環境受到重大損害。
2、以任何方式利用放射性材料或裝置,或利用或破壞核設施,以致放射性材料外泄或有外泄的危險,其目的是致使死亡、人體受到嚴重傷害,或致使財產或環境受到重大損害,或迫使某一自然人或法人、某一國際組織或某一國家實施或不實施某一行為。
3、通過威脅或使用武力,非法和故意索要放射性材料、裝置或核設施;威脅利用放射性材料或裝置,或威脅利用或破壞核設施。

核恐怖的特點

核恐怖主義犯罪既有一般恐怖主義犯罪的特徵,同時又因為其實施所帶來的放射性物質污染的嚴重危害而有其獨特性。核恐怖主義犯罪的發生,往往會造成土壤、水流、人員健康的長遠影響,甚至發生之地寸草不生,有其特殊的危害性,在人群中也容易引起莫大的恐慌,從而影響社會的安定。具體而言,核恐怖主義犯罪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突發性。在反恐水平不斷提升的今天,儘管世界各國的科技水平不斷提高,對恐怖分子的警戒程度提升,但是仍不能完全阻止核恐怖主義犯罪的發生。恐怖分子發動襲擊,我們是預見不了的,可能發生在世界任何地方,尤其政治和經濟、文化比較發達,人群密集的城市,在比較重要的場所如車站、機場、商業街這些地方,而在防護和戒備核恐怖主義犯罪方面不可能做到完備,因此發生的時間和地點多具有突發性。同時,世界各國對核轄射材料的管理方面還存在一定的漏洞,而恐怖分子只需很少的核材料即可以製造巨大的威脅效果,恐怖分子如果盜竊或走私核材料到世界的某個地方,通過各種途徑掩飾、運輸,比較容易實施恐怖犯罪,給核恐怖主義犯罪的實施也提供了便利,使其更加具有突發性,難以預測。
第二,後果具有毀滅性。二戰期間,美國曾向日本的廣島和長崎投下核炸彈,之後給日本造成的危害是毀滅性的,同時也震驚了世界,可以想像,核恐怖主義犯罪的發生也必然會造成大規模的災難,其造成的影響是多方面的。一是在人員傷亡方面,核恐怖主義犯罪發生將致使一定區域的人員大量死亡,因為核爆炸產生了巨大的高溫和爆炸,其經過之處能使所有物體燃燒,即使有少量倖存者燒幸逃離了這場災難,也不能完全幸免於難,核爆炸產生的放射性污染將嚴重危害人們的身體,造成明顯的病理性損傷以及產生其他併發症,輕者出現噁心、嘔吐脫髮、虛弱、出血等症狀,嚴重者將導致死亡。如在二戰中美國在長崎投下核炸彈,造成14萬人喪生。二是在環境污染方面,核恐怖主義犯罪的發生往往伴隨著核材料的爆炸,爆炸將產生很多有毒有害物質,而這些物質如果隨著風向漂流,將會危害到更大的區域,只要是被核福射材料污染的區域,區域內的動物、植物、水流、食物、生活用品都會受到核福射材料的污染,並且這種污染是隱形的和持久的。而如果恐怖分子在人群密集地方實施核恐怖主義犯罪,造成的環境污染更嚴重,並且會持續危害很長時間,甚至是幾代人之久。三是在污染的時間方面,實施核恐怖主義犯罪,不僅影響到受襲擊和受污染的人群,甚至對其以後幾代人都有非常嚴重的危害。核恐怖主義犯罪產生的核福射造成受污染人群出現病理性改變,而這些污染是持續的,會影響到下一代的身體健康。據調査,美國、英國曾在海灣戰爭和科索沃戰爭中使用大量核武器,給當地居民及後代的身體造成巨大危害,10多年以後伊拉克境內居民患癌症的發病率比1990年增加4倍核恐怖主義犯罪造成的污染產生的轄射會遺傳給下一代,導致新生一代多半帶有受到污染的遺傳基因。由此可見,核恐怖犯罪的實施造成的危害並不是一時的,是潛移默化在人們的生活中,持續污染時間較長。
第三,污染範圍的不可控制性。核恐怖主義犯罪往往伴隨核材料的爆炸,其造成的污染範圍不像一般的恐怖犯罪僅僅集中在較小的區域內,造成污染也可以通過疏散人群、救助等方式來控制,核恐怖主義犯罪實施通過不同武器和方式造成的污染是不一樣的,而且往往在發生後污染的範圍往往難以控制,受到很多自然條件的影響。如果恐怖分子利用核炸彈襲擊,造成的襲擊和污染將是難以控制的,如果這些污染物質通過空氣流通或者藉助大火等外界力量,將會污染更廣的範圍,鑒於造成的污染是沒有範圍限制的,其污染也必然更無法控制。
第四,發生後挽救難度較大。核恐怖主義犯罪並非一般的恐怖犯罪造成的結果那樣,在發生後可以通過醫療救助等方式有效挽救,其產生的不僅僅是人員的巨大傷亡,更伴隨著相當區域內的核福射污染,因此不僅需要救助受污染人群,更要對造成核福射污染進行檢測和挽救。

恐怖活動

隨著國際恐怖主義勢力的產生及不斷蔓延,恐怖組織一直在尋找能夠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巨大物質損失的恐怖手段,尤其是核爆炸裝置。具體來講,恐怖份子實施核恐怖活動大體包括三類:

髒彈襲擊

髒彈,又稱放射性炸彈,不同於核彈,它是一種包含有放射性物質的常規炸彈,用傳統爆炸物將球狀或粉末狀的放射性物質擴散到更大的範圍內,對城市、街區建築物產生輻射危害。接觸者可能會慢性中毒甚至在短時間內死亡。當“髒彈”被引爆後,放射性物質隨之而擴散。相對而言,恐怖主義分子獲取工業或醫學用低水平放射性物質的機率較大,“髒彈”是其最有可能使用的襲擊手段。

襲擊核設施

核恐怖主義分子以反應堆等核設施為襲擊目標,製造爆炸、火災等事件,人為導致大量放射性物質的外泄,導致核設施周圍及下風遠距離的公眾健康受到嚴重的危害,進而擾亂社會秩序,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由於各國均對核設施安全保衛採取了嚴格的措施,戒備森嚴,核恐怖主義分子襲擊核設施相對困難。

核武器襲擊

核恐怖主義分子通常是高智慧型化的,有可能掌握核武器技術。從理論上講,他們如果掌握一定數量的濃縮鈾,就有可能生產出核武器。不僅如此,在有核國家失於防範的情況下,恐怖主義分子也可能竊取核武器。一旦恐怖份子掌握並利用核武器發動襲擊,其後果不堪構想。

潛在威脅

2004年,被稱為巴基斯坦“核彈之父”的核物理學家卡迪爾·汗,承認曾向伊朗、敘利亞等國泄露核技術。卡迪爾·汗後來被軟禁,2010年巴基斯坦一所高等法院解除對其軟禁。雖然巴基斯坦政府稱卡迪爾·汗的核黑市網已被搗毀,不再有核走私的危險,但巴基斯坦的核安全仍令人非常擔心。
2005年,“基地”組織曾在網站上公布了一本說明手冊,詳細介紹如何利用濃縮鈾製造“髒彈”、生化炸彈和小型炸彈的方法。倫敦帝國學院物理系助教約翰·哈薩德說,對於那些專門從事核物質走私的團伙,這本手冊是能派上用場的。
核恐怖主義
2010年10月23日,美國懷俄明州沃倫空軍基地的一個攜帶50枚核彈頭洲際彈道飛彈的空軍中隊從沃倫空軍基地出發後不久,與控制中心失去聯繫,45分鐘後,故障解決。 雖然有驚無險,但這件事引發了激烈的辯論:如果美國核飛彈保障措施被恐怖分子破解,如果控制中心無法發現任何未經授權的發射攻擊,世界可能會陷入一場核戰爭。歐美多家智庫曾發布報告,稱恐怖分子“極有可能”獲取核武器。
根據獨立分析機構“國際核裂變材料專家組”的報告,截至2010年,全球共存有1600噸高濃鈾和500噸分離鈽,這些核材料足以製造10萬枚核彈頭。而根據國際原子能機構的統計,自1993年至2011年,全球共發生2163起遺失、盜竊、走私或販賣危險核和放射性材料的案件。

防護措施

核安全峰會

核恐怖主義
2010年4月12-13日,在華盛頓舉辦第一屆全球核安全峰會。來自47個國家的領導人或代表及聯合國國際原子能機構等組織的負責人出席會議。此次峰會主要討論恐怖主義威脅、各國和國際社會的應對措施以及國際原子能機構在核安全領域的作用等問題。峰會發表公報並通過了《華盛頓核安全峰會工作計畫》,呼籲國際社會在4年內確保所有易流失核材料安全。美國和俄羅斯在峰會期間簽署一項協定,就削減武器級鈽存儲量達成一致,雙方同意將34噸武器級鈽轉化為核電用燃料。
2012年3月26-27日,第二屆全球核安全峰會在韓國首都首爾召開,來自53個國家和4個國際機構的領導人或代表參加會議。各國領導人在會議上一致認為核恐怖主義是重大威脅 。峰會通過的《首爾公告》,內容涉及全球核安全體系、國際原子能機構作用、核材料、放射源、核安全與核能安全、運輸安全、打擊非法販運、核分析鑑定、核安全文化、信息安全、國際合作等11個領域,共提出了13項非約束力承諾或鼓勵措施。
2014年,第三屆核安全峰會將於在荷蘭舉行,峰會的主題是打擊核恐怖主義及核材料走私問題。

核安全計畫

國際社會在核安全問題上,先後達成了《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及其修訂案、《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等相關法律文書。此外國際原子能機構制訂了核安全計畫,聯合國安理會也通過相關決議,要求各國採取措施,防止核武器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及其材料落入恐怖分子之手。

中國路徑

全球核恐怖主義防治的中國路徑
2014 年 3 月習近平主席在以“打擊核恐怖主義”為主題的海牙核安全峰會上首次提出了中國的核安全發展觀,並受到世界各國的肯定。中國核安全觀強調必須要從制度上有效防範核恐怖主義,才能切實保障和平利用核能的安全問題;指出國際社會在共享和平利用核能成果的同時,還應實現包括反核恐的普遍安全與持續發展。而且,中國作為五大核國家之一,更有責任與世界各國共擔防治核恐怖主義的重任。
核安全觀:四個並重
2014 年 3 月在荷蘭海牙舉行的第三屆核安全峰會上,各國專家和高層領導就核安全問題尤其是核恐怖主義威脅達成了新的共識。中國作為一個核能發展大國充分展現了自己大國的風度和擔當,國家主席習近平還在會上首次全面深刻地闡釋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核安全觀。這一讓人耳目一新的安全觀,不僅是我國對完善核安全和核安保的全球治理體系的貢獻,也是對我國自身在今後核能利用發展和安保方面的指引。
習近平主席在峰會上的講話中提出了要堅持理性、協調、並進的核安全觀,其中“四個並重”闡釋了我國在核能發展、核安全和核安保問題上的明確態度和政策。第一是發展和安全並重,在安全的前提下求發展。要保證我國的核安全,就必須制定並嚴格執行一系列針對核安全的標準及突發事件和事故的應急預案,還要從治理的角度將隱患和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第二是權力和義務並重,在核能產業的發展道路上,權力和義務的權衡、規範和落實一直都是歷屆峰會討論的熱點和議點。習主席強調因各國國情不同、核能發展程度不同,因而所面臨的挑戰、承擔的風險和履行的義務也不盡相同。我國本著尊重別國、和平交流和互幫互助的原則,尊重和理解他國根據本國自身國情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核安全政策和舉措的權力,始終為國際核安全法律機制貢獻著自身的力量。第三是自主和協作並重,通過互利共贏的途徑尋求核安全。一個完整的國際核安全治理體系是全球、區域、次區域、國家等多個層次相聯繫相協調的機制。而國家是國際社會中最重要的行為體,在自主發展本國核能事業的同時,也應該不遺餘力地為世界核安全貢獻力量。第四是治標和治本並重,作出以消除根源為目的的努力來推進核安全進程。在核安全問題上,我國不但以身作則積極努力地進行治理和改革,同時也踴躍參加並配合國際組織構建和諧健康的國際核安全體系。在各國核事業繼續發展的同時,不可忽視的是要形成良好的治理體制,為營造一個和睦開放、穩定健康的國際環境打好基礎,從而將核恐怖主義和核擴散問題切實消除在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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