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統綱領

國家統一綱領》,簡稱《國統綱領》,曾是台灣當局內政有關大陸政策的最高指導原則。由“中華民國國家統一委員會”(簡稱“國統會”)於1991年2月23日“國統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並於同年3月14日獲“行政院”第2223次會議通過,民主進步黨和台灣地區前領導人李登輝亦參加了決議過程。由於陳水扁當選台灣地區領導人後的政策,缺乏民意基礎與“國會”參與的“國統綱領”失去了最高指導原則的作用,成為一紙空文,最終於2006年2月27日由陳水扁宣布“終止適用”(對應其標準英文說法:“cease to apply”)。從中國國民黨重新執政,馬英九2008年就任台灣地區領導人迄今,尚未恢復實施。

內容,目標,廢除爭議,宣布終止,各方反應,評論,

內容

1991年2月23日,“國家統一委員會”第三次會議修正通過的《國家統一綱領》,是台灣當局四十年來第一份系統的大陸政策檔案,是大陸政策的最高原則。對《國家統一綱領》,李登輝說明了其產生的根源。“40多年來,政府是根據動員戡亂時期的相關法規168條的規定運作,一切政治、經濟、社會的活動,也都與這些法規息息相關。宣布終止動戡時期及廢除臨時條款後,如無相關的規定取代,我們一切活動都要失去憑據,停止下來,也會發生問題。”所以,為“配合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及廢止臨時條款,我們訂頒了國家統一綱領,使國家運作及對大陸政策有所依據。”從總體上講,《國統綱領》是各種政治勢力相互妥協的產物,而且是一份“統獨立場十分暖昧”的國家統一綱領。
《國統綱領》確認“一個中國”的目標,強調“大陸與台灣均是中國的領土,促成國家的統一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那時的台灣島內,“台獨”勢力未成氣候,李登輝權位不穩,尚需爭取大陸籍大老們的支持,所以一再宣稱:“中國只有一個,應當統一,也必將統一。”而且在《國統綱領》制定、修正過程中,余征忠、陶百川等提出的預防導致“全民公決”等“台獨”活動傾向的意見,也被寫入綱領。一個統一的中國,是《國統綱領》的基本目標。
同時,值得注意的是《國統綱領》所蘊含的不利於國家統一目標實踐的條文,最為關鍵的是對台灣和大陸關係的新定位“在互惠中不否定對方為政治實體”。李登輝在“總統”就職演說中,表示:“我們願以對等地位,建立雙方溝通渠道,全面開放學術、文化、經貿與科技的交流,以奠定彼此間相互尊重、和平共榮的基礎,期於客觀條件成熟時,依據海峽兩岸中國人的公意,研討國家統一事宜。”這是李首次以“總統”身份表示與大陸,以對等政治地位尋求合作。過去海峽兩岸爭論的焦點是誰是中國的當然代表者,法統何在,而現轉為謀求對等地位,這從法理上把兩岸關係由過去雙方的預設前提“一個中國”、“一個合法中央政府”,重新定位為“一個中國,兩個政府、兩個地區、兩個對等政治實體。”因此,對等地位成為台灣大陸政策的基本底線,一切工作、談判、三通都必須在這個基本底線內開展。李登輝表示:未來兩岸間的談判“只能是政府間的對等談判。”
《國統綱領》出台後,在國統會、陸委會和海基會的大陸工作系統的主持下,台灣當局加快了兩岸事務性交流的步伐,根據《國統綱領》近程規劃,台灣當局制定了規範兩岸人員、信息、物資和資金流動的法規和政策,兩岸交流進入一個新階段。

目標

建立民主、自由、均富的中國。

廢除爭議

該綱領在台灣地區前領導人李登輝的參與下完成。陳水扁上台時承諾的“四不一沒有”中包括“沒有廢除國家統一綱領與國家統一委員會的問題”,不過他自上任後一直到2006年初為止從未提起國統綱領。
2006年春節時,台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表示將認真考慮廢除國統會及國統綱領,台灣應該勇敢地走自己的路。此舉遭到在野黨國民黨的猛烈抨擊,認為是完全違背了他所作出的“四不一沒有”的承諾:
1月30日,美國國務院在簡報時主動針對陳水扁的新春談話發表聲明,重申美國對台政策“一個中國,台灣關係法和三項公報”。主動表態是罕見的舉動。
此外綠營認為立法院曾決議要求"總統府"內非編制組織要停止運作,國統會也是屬於非編制內的組織。"副總統"呂秀蓮表示,中國大陸六年來不放棄以武力對付台灣,國人同胞輕忽了中國大陸的武力威脅,“四不一沒有”的前提已經完全不存在,陳水扁並未違背“四不一沒有”。李登輝於2月26日時表示,執政者只要不去做、宣布終止即可,根本不必廢統。
而立法院長王金平則強調說,當初國統會與國統綱領是行政院院會通過後頒布實施的,這與立法院上會期審查總統府預算時通過決議,要求總統府內非編制組織包括人權委員會、科技諮詢委員會停止運作的情形不同,因為這些組織都是沒有法源依據的。馬英九則表示,陳水扁要對自己的行動完全負責。

宣布終止

2006年2月27日,陳水扁在主持國安高層會議後最終決定,國家統一委員會“終止運作”(cease to function),不再編列預算,原負責業務人員歸建;國家統一綱領也“終止適用”(cease to apply),並依程式送交行政院查照。由於受到在野黨、美國政府等各方面的壓力,他改“廢除”為“終止”。

各方反應

台灣地區泛藍陣營對此均表示強烈反對。由國民黨立委丁守中發起連署的“總統”罷免案,超過成案門檻。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決議在野聯盟結合所有反對力量,全力推動罷免“總統”案。並要求陳水扁說明國統會是否還存在。藍營自知依立法院席次,罷免案最後仍難過關,象徵的意義大於實質意義。事實上,馬英九當選“總統”後亦不再提及此事。
台灣地區泛綠陣營大多對此表示支持。台灣地區前領導人李登輝表示,國統會、國統綱領都是當時歷史下的產物,的確應該終止。考試院長姚嘉文表示“可以接受”。面對藍營要求“說明國統會是否還存在”,陳水扁政府一直迴避。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說,台灣當局不顧島內外的強烈反對,一意孤行,決定終止“國統會”、“國統綱領”,這是對國際社會普遍堅持的一個中國原則和台海和平穩定的嚴重挑釁,是在走向“台獨”的道路上邁出的危險一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指出,台灣當局決定終止“國統會”和“國統綱領”,是對國際社會普遍堅持的一個中國原則的公然挑釁和對台海地區和平穩定的嚴重破壞。對台灣當局加緊“台獨”分裂活動的危險性,必須保持高度警惕。
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曾慶紅指出,我們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勢力及其活動,將繼續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前景,但決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祖國分割出去。
美國國務院副發言人艾瑞里本來表示,美國的理解是陳水扁“總統”並沒有廢除,只是凍結了國統會,且重申了不會改變現狀的承諾,美國很重視這項承諾。他也表示,美國持續強調,北京方面需要與台灣民選的領導階層展開對話。但是在3月2日,國務院強烈要求陳水扁毫不含糊的確認國統會沒有廢除。發言如下:
我們看到報導指出,台灣的高級官員們說,有關國家統一委員會,“廢除”與“終止運作”其間並無差別;又說台灣本周稍早的動作,其效果是廢除此一委員會。
我們被告知,此一報導是錯誤引述台灣官員的談話。我們期待台灣當局公開更正此一紀錄,並且毫不含糊的確認2月27日之宣布:沒有廢除國家統一委員會;沒有改變現狀;各項承諾仍然有效。
我們從台灣當局獲得的理解是:台灣在2月27日的動作是深思熟慮之舉,以不改變現狀,一如陳水扁在七點聲明里清楚表達的。
背棄一項承諾會改變現狀,並且會違反上述的理解。
我們相信,台灣信守各項承諾對於維持現狀至關重要。我們的堅定政策是不應片面改變現狀,誠如我們多次說過的。
新加坡外交部在2月28日發表聲明表示,新加坡對此表示遺憾,並認為這將升高外界對台灣此舉意圖的關切,同時也無助於維持台海兩岸的穩定關係。外交部同時重申,新加坡維持“一個中國”政策,而且反對任何單方面改變台海現狀的舉動。
日本外務省表示,日本政府對台海兩岸問題的政策立場不會因此而有改變,將維持1972年發表的《日中共同聲明》既定政策,尊重中國一中的主張,但也堅決反對任何一方以非和平的方式來解決紛爭,期待兩岸早日透過和平對話來解決問題。
德國聯邦總理默克爾2006年3月2日表示,德國政府堅定不移地奉行一個中國的政策,對台灣當局不久前的舉動感到擔憂,希望台灣問題根據一個中國原則得到和平解決。

評論

2006年2月,台灣團結聯盟主席蘇進強說,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東南沿海部署飛彈逐年增加,對台灣威脅未減緩,他支持廢除國家統一委員會及國家統一綱領;他又說,這樣做還不夠,連四不一沒有都應該拿掉;他又說,如果美國要干涉台灣廢除國家統一委員會及國家統一綱領,等於干涉台灣內政。
2013年8月23日,前“中華民國外交部”次長高英茂在“勤政為民,壯大台灣-民主進步黨八年執政研討會”說,陳水扁政府於2002年8月提出一邊一國,2003年11月推動防禦性公投,2006年6月終止適用國家統一綱領及推展台灣正名運動,凸顯民主進步黨政策的草率和粗糙;這些重大政策的內容與內涵模糊不清,連最關心台灣的盟友都搞不清楚“到底是為了建構台獨、改變現狀,還是要在既有現狀上推動國家主權的正常化”,每次貿然宣布一個新政策,常變成台灣內部相關單位及國際社會對口政府機關不知所措的意外。
2013年9月,時任國策研究院文教基金會資深顧問的蘇進強接受中評社專訪時表示,陳水扁政府執政時最大的戰略錯誤就是終止適用國家統一綱領,“但反過來說,在李登輝執政的時代,大陸的一個比較大的失誤就是沒有重視國統綱領;假如那時大陸接受國統綱領的話,兩岸的關係應該已經進入了中程階段”;如果台灣能儘早恢復適用國家統一綱領,兩岸關係可能會得到更為良好的發展;恢復國家統一綱領,就在現任總統馬英九一念之間。
2013年10月21日,蘇進強說,國家統一綱領是戰略性檔案,可以擴展台灣的生存空間,鞏固兩岸的和平發展;縱使馬英九“總統”任內無法簽訂兩岸和平協定,國家統一綱領的功能性也值得藍綠陣營重新正視;何況國家統一綱領只是由行政院會議通過的政治性宣示,並非法律,因此再透過行政院會議修正或恢復,在政治上爭議不大,“馬英九可為而不為,實在令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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