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企業所得稅稅率

國營企業所得稅稅率是指國營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與應納稅所得額的比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營企業所得稅條例(草案) 》規定,國營大中型企業,適用55%的固定比例稅率。國營小型企業、飲食服務企業和營業性賓館、飯店、招待所等適用8級超額累進稅率。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在1,000元以下的,稅率為10%;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0元至3,500元的部分,稅率為20%;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5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8%;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5%;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5,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42%;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0,000元至100,000元部分,稅率為48%;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000元至 200,000元部分,稅率為53%; 全年應納 稅所得額在200,000元以上的部分,稅率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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