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經濟平衡體系

國民經濟平衡體系亦稱“東方核算體系”。為蘇聯和東歐國家所採用。其主要特點是:從物質生產的觀點出發,認為只有物質生產才是生產部門,才創造價值; 使用價值由工業、農業、建築業三大物質生產部門提供;在價值形成過程中,包括了由生產經過商業、運輸等流通渠道進入消費領域追加的價 值。

國民經濟核算的主要任務之一是從價值上核算社會產品再生產的總成果,因而工業、農業、建築業、商業和運輸業被認為是物質生產部門,社會產品的總價值是五大物質生產部門所創造價值的總和。五大部門以外的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生活旅遊和城市公用事業等,則稱為非物質生產部門。它們提供多種多樣的服務,無論是為生產服務,還是為生活服務,統統不作為生產,也不計算產值。在計算方法上,主要運用平衡表,採取單式記帳法,對國民經濟的收支活動,進行單方面登記和計算。在核算內容上缺少對資金流量、資產負債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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