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收入分配額

國民收入分配額是經過分配與再分配後,各社會領域與居民取得的最終收入額。國民收入首先在物質生產領域中進行初次分配,其結果表現為各物質生產部門勞動者的個人收入與社會純收入。

在社會分工的條件下,為保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可通過財政稅收等與信貸、價格、勞務等進行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其結果形成物質生產領域、非物質生產領域和居民的最終收入:
物質生產領域的最終收入 =初次分配收入+再分配收入 -再分配支出
非生產領域的最終收入 =再分配收入-再分配支出
居民的最終收入=初次分配收入+再分配收入 -再分配支出
從全國範圍觀察:再分配收入之和等於再分配支出之和;物質生產領域、非物質生產領域和居民三者的最終收入之和,等於初次分配收入的總和,即國民收入生產額。
根據上述指標,可以觀察生產領域、非生產領域與居民三個方面的最終收入的比例,為巨觀調節和制定分配政策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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