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朝會要

《國朝會要》是北宋天聖八年(1030年)至慶曆四年(1044年)由章得象監修,宋綬、馮元、李淑、王舉正、王洙五人編撰的官修典制體史書。全書共一百五十卷,收錄宋太祖建隆元年至仁宗慶曆三年間的典章制度沿革,分設十五類目,涵蓋政治、經濟、禮儀等領域,後世亦稱“三朝會要”。

該書以系統梳理宋代制度變遷為核心,內容包含禮樂政令大綱與儀物事為細則。徽宗時期曾擴充至四百餘卷,因政局變動中斷編修。南宋建炎年間原書遭戰火焚毀,僅存記載散見於洪邁《容齋隨筆》。元明時期殘本經多次轉抄保存,清代徐松從《永樂大典》中輯出部分內容,形成今存《宋會要輯稿》。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國朝會要
  • 作品別名:《三朝會要》
  • 作者:章得象、宋綬、馮元、李淑、王舉正、王洙
  • 創作年代:宋代
  • 作品體裁:記載宋代的國家制度、歷史地理、風俗民情等為主要收輯內容的一種史書
  • 出處:《容齋隨筆·卷十三·國朝會要》
作品背景,作品原文,白話文翻譯,作者簡介,

作品背景

天聖八年(1030),宋綬、馮元、李淑、王舉正、王洙同修,慶曆四年(1044)書成,由監修國史章得象上於朝。起建隆元年(960),訖慶曆三年,分十五類,凡本朝故實、制度沿革,大小畢錄。已佚。現只能從洪邁的《容齋隨筆·卷十三·國朝會要》可知其存在。

作品原文

國朝會要,自元豐三百卷之後,至崇寧、政和間,復置局修纂。宣和初,王黼秉政,罷修書五十八所。時會要已進一百十卷,餘四百卷亦成,但局中欲節次覬賞,故未及上。既有是命,局官以謂若朝廷許立限了畢,不過三兩月可以投進。兩黼務悉嬌蔡京所為,故一切罷之,官吏既散,文書皆為棄物矣。建炎三年,外舅張淵道為太常博士,時禮寺典籍散佚亡幾,而京師未陷,公為宰相言:“宜遣官往訪故府,取見存圖籍,悉輦而來,以備掌故。”此若緩而甚急者也。宰相不能用,其後逆豫竊據,鞠為煨燼。吁,可惜哉!

白話文翻譯

本朝會要,自神宗元豐年間的三百卷之後,直到徽宗崇寧、政和年間,才又設定機構編纂。宣和初年,王黼就任宰相主持政務,撤銷五十八所修書機構。當時會要已進呈朝廷一百一十卷,其餘四百卷也已完成,但會要所企圖多次呈上以求多次得賞,所以沒有全部進呈。撤消會要所的命令下達之後,主管官吏又說如果朝廷允許定下期限了結,不超過三兩個月便呈獻。可是王黼力求全盤糾正蔡京所作之事,所以一切統統撤消,官吏遣散之後,文書全成了丟棄之物。建炎三年,高宗岳父張淵道任太常博士,當時禮寺所存黃冊圖籍,散佚不多,而且京師尚未陷落,張淵道向宰相建議:“應派專人前往京師藏書舊址尋訪,取出現存圖書典籍,全部裝車運來,以備查詢掌故。”這是一件看似平常卻又亟待解決的事。宰相不予採納,後來被偽齊劉豫竊據,多被燒成灰燼。唉,可惜啊!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謚“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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