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的選擇性執法分析

國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的選擇性執法分析

《國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的選擇性執法分析》是2011年1月1日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趙娟。

基本介紹

  • 書名:國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的選擇性執法分析
  • ISBN: 9787563818945
  • 頁數:137頁
  • 裝幀:平裝
圖書信息,作者簡介,內容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出版社: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出版社; 第1版 (2011年1月1日)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條形碼: 9787563818945
尺寸: 20.8 x 14.4 x 1.4 cm
重量: 200 g

作者簡介

趙娟,漢族,1980年5月生於河北省石家莊市,北京師範大學經濟學博士,現任教於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經濟學院。主要從事證券監管的法經濟學研究與經濟學說史研究。先後在《制度經濟學研究》、《金融與經濟》、《技術經濟與管理研究》等專業期刊上發表多篇學術論文。

內容簡介

《國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的選擇性執法分析》內容簡介:過去20年來,我國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規,規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為。然而,相關的法律法規並未得到有效執行。在不同情勢下,證券監管表現出很強的選擇性。在某些情勢下,虛假信息披露行為受到嚴厲甚至是過度嚴厲的懲罰;而在另一些情勢下,類似的違規行因為未受到調查和懲處而較為放縱。
對證券監管存在的上述問題,已有的研究一是將其歸咎於法律法規本身的不完善、不健全,對不當行為缺乏嚴格界定,或是沒有處罰規定?是以監管成本過高,受監管力量限制來說明法律法規執行不力的現象。然而,法律法規本身的不完善只能導致某些不當行為因無相關規定而不受懲罰,不能說明被明文禁止的行為未受懲罰以及過度執法現象。而監管成本的約束,意味著並非所有的違規行為都能被發現、調查及懲罰。但懲罰誰不懲罰誰是隨機性的,並非監管部門有意識選擇的結果。《國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監管的選擇性執法分析》基於戴治勇和楊曉維(2006)的選擇性執法理論,對我國上市公司虛假信息披露監管中的“選擇性監管”行為進行分析。

目錄

1 導論
1.1 研究主題
1.2 研究意義
1.3 本書的創新與不足
1.4 本書結構
2 文獻回顧
2.1 古典執法理論
2.2 最優執法理論
2.3 選擇性執法理論
2.4 小結
3 中國式信息披露選擇性監管分析
3.1 中國式證券監管目標
3.2 最優信息披露監管路徑
3.3 上市公司的最最佳化行為
3.4 小結
4 經驗證據
4.1 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
4.2 中國信息披露現狀
4.3 中國證券監管發展概況
4.4 中國信息披露監管概況
4.5 案例分析
4.6 小結
5 政策建議
附錄1 數學推導0的表達式
附錄2 中華人民共?國證券法(2005年修訂)(節選)
附錄3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05年修訂)(節選)
附錄4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06年修訂)(節選)
附錄5 中國證券監管管理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1998)(節選)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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