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投瑞銀創新動力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國投瑞銀創新動力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國投瑞銀髮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國投瑞銀創新動力混合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國投瑞銀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14.97億
  • 託管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21005
  • 成立日期:20061115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通過投資主要以創新為原動力的優質上市公司的股票,分享企業成長帶來的超額回報,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對象是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借鑑瑞銀全球資產管理公司投資管理經驗,根據中國市場的特點,採取積極的投資管理策略。
1、戰略資產配置
本基金以"自下而上"的股票精選為主。通過適度調整類別資產具體配置比例,減少基金的系統性風險。
2、股票投資管理
本基金的股票投資決策,以自下而上的公司基本面分析為主。構建股票組合的步驟是:確定股票初選庫;基於公司基本面全面考量、企業創新性評價與GEVS等估值方法,分析股票內在價值;風險管理;構建股票組合併對其進行動態調整。
3、債券投資管理
本基金借鑑UBS Global AM固定收益組合的管理方法,採取"自上而下"的債券分析方法,確定債券模擬組合,並管理組合風險。
4、權證投資策略
(1)考量標的股票合理價值、標的股票價格、行權價格、行權時間、行權方式、股價歷史與預期波動率和無風險收益率等要素,估計權證合理價值。
(2)根據權證合理價值與其市場價格間的差幅即"估值差價(Value Price)"以及權證合理價值對定價參數的敏感性,結合標的股票合理價值考量,決策買入、持有或沽出權證。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有現金方式和紅利再投資方式。其中,紅利再投資方式是指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事先選擇將所獲分配的現金收益,按照《基金契約》有關基金份額申購的約定轉為基金份額;
2、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即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分紅方式選擇的,基金管理人應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配現金收益;
3、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4、基金收益分配後每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5、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6、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7、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四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8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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