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評價中心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評價中心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評價中心,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直屬事業單位。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批准,2006年6月起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評價中心加掛“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牌子,在開展國內外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事件)監測工作時,以“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的名義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評價中心
  • 主要職責:承擔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製定
  • 內設機構:辦公室業務綜合處
  • 人員編制:編制核定為50名
職責,其他事項,

職責


、調整的技術工作及其相關業務組織工作。
(二)承擔非處方藥目錄製定、調整的技術工作及其相關業務組織工作。
(三)承擔藥品再評價和淘汰藥品的技術工作及其相關業務組織工作。
(四)承擔全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的技術工作及其相關業務組織工作,對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進行技術指導。
(五)承擔全國醫療器械上市後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的技術工作及其相關業務組織工作,對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機構進行技術指導。
(六)承辦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評價中心(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設定以下7個內設機構。
(一)
負責中心文電處理、檔案管理、後勤綜合等工作;負責財務、人事、外事、黨務、工會、紀檢監察等工作。
(二)
負責中心業務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組織管理;組織起草與中心業務工作有關的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的監測方法研究以及警示信息發布的技術工作;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與評價的宣傳、對外交流工作;承擔《中國藥物警戒》的編輯、出版工作;負責中心的信訪工作;對省、自治區、直轄市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與評價機構進行技術指導。
(三)基本藥物監測與評價處
開展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品種不良反應監測技術工作,承擔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品種不良反應報告的收集、評價、反饋和上報工作;依據監測中發現的風險信號對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品種進行上市後風險效益的再評價;參與擬訂、調整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相關技術工作;開展擬訂、調整處方藥與非處方藥目錄的技術工作及其相關業務組織工作。
(四)中藥監測與評價處
開展中藥不良反應監測技術工作,承擔中藥不良反應報告的收集、評價、反饋和上報工作;依據監測中發現的風險信號對中藥進行上市後風險效益的再評價。
(五)化藥監測與評價處
開展化學藥品(含生物製品)不良反應監測技術工作,承擔化學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的收集、評價、反饋和上報工作;依據監測中發現的風險信號對化學藥品進行上市後風險效益的再評價。
(六)醫療器械監測與評價處
開展醫療器械上市後不良事件監測技術工作,承擔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報告的收集、評價、反饋和上報工作;依據監測中發現的風險信號對醫療器械進行上市後風險效益的再評價。
(七)信息技術與數據管理處
負責全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規劃、組織與實施工作,協調與推進信息技術在全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中的套用;承擔全國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性監測信息的收集、利用與交流工作;負責全國藥品、醫療器械安全性監測與評價數據資源的管理與標準化建設,探索研究信號檢測與數據挖掘的方法與套用;承擔相關信息系統運行的技術支持工作。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評價中心(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事業。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其他事項

"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設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評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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