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開展愛嬰醫院覆核的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於開展愛嬰醫院覆核的通知》是國家衛生計生委於2014年6月4日印發的檔案

國衛婦幼函〔2014〕18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持續營造愛嬰愛母社會氛圍,提升產科、兒科服務質量,在總結前期愛嬰醫院創建工作經驗基礎上,我委決定開展愛嬰醫院覆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愛嬰醫院覆核工作的重要性
保護、支持和促進母乳餵養已成為國際共識和普遍要求,愛嬰醫院是宣傳推廣母乳餵養的重要陣地。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世界衛生組織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的倡導下,我國創建了7300多所愛嬰醫院,有力地促進了政府、社會、家庭和醫療機構對母乳餵養的重視和支持。但近年來,一些愛嬰醫院在倡導和推動母乳餵養方面缺乏力度,對孕產婦健康管理指導幫助不夠,甚至個別機構出現違規行為,亟待通過愛嬰醫院覆核等措施改進服務、加強管理。
隨著衛生計生事業改革與發展,婦女兒童健康需求不斷增加,對愛嬰愛母服務內容和方式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開展愛嬰醫院覆核,加強愛嬰醫院內涵建設,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能力和水平,對於適應婦女兒童健康需求,促進家庭幸福和諧,具有重要意義。
二、愛嬰醫院覆核工作要求
自2014年起,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愛嬰醫院覆核工作。曾獲得愛嬰醫院稱號的醫療機構原則上都應參加本輪愛嬰醫院覆核,未按要求提出覆核申請的醫療機構不再保留愛嬰醫院稱號。前期未獲得愛嬰醫院稱號的醫療機構,應按照《愛嬰醫院標準(2014版)》,積極參與愛嬰醫院創建活動。
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愛嬰醫院覆核、評估及日常監管工作,按照《愛嬰醫院標準(2014版)》對曾獲得愛嬰醫院稱號的醫療機構進行覆核,對參與愛嬰醫院創建的醫療機構進行評估。對於達到標準要求的醫療機構,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為其統一頒發“愛嬰醫院”牌匾,並公布本省(區、市)愛嬰醫院名單。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監督指導全國愛嬰醫院覆核和評估工作,匯總公布全國愛嬰醫院名單。
在愛嬰醫院覆核工作中應注重發揮醫療機構自身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堅持醫療機構自我評估與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覆核相結合,堅持分級負責和屬地管理,促進愛嬰醫院良性發展。通過愛嬰醫院覆核,加強愛嬰醫院管理,不斷提高母乳餵養率,逐步降低非醫學指征剖宮產率,規範產科、兒科服務,強化質量安全,促進母嬰健康。
三、建立愛嬰醫院管理長效機制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積極探索建立愛嬰醫院管理長效機制,創新監管方式,提升品牌價值。要將愛嬰醫院管理作為醫療質量管理的重要內容,將愛嬰醫院監督管理與助產技術管理,產科、兒科醫療質量管理等工作相結合。加強愛嬰醫院日常監管,對違反愛嬰醫院標準的醫療機構提出限期整改意見,整改不合格者,經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核准後取消其愛嬰醫院稱號,並及時報國家衛生計生委婦幼健康服務司備案。
愛嬰醫院稱號有效期為3年,期滿前3個月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按程式再次組織新一輪的愛嬰醫院覆核工作。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對下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覆核結果進行抽查,如發現與實際情況不符,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有權變更下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覆核結果。
“愛嬰鄉鎮衛生院”和“愛嬰社區”的覆核工作,由各省(區、市)根據當地實際自行開展。
附屬檔案:1.愛嬰醫院覆核方案
2.愛嬰醫院標準(2014版)
3.助產機構愛嬰指南(2014版)
4.愛嬰醫院牌匾製作說明圖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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