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問題的復函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實施《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問題的復函是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部門回復的信函,針對中國食品工業協會。

國衛辦食品函〔2015〕469號
中國食品工業協會:
你協會《關於〈食品安全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實施過渡期等有關問題的建議》(中國食協〔2015〕23號)收悉。經研究並徵得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等部門同意,現函復如下:
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於2015年5月24日正式實施,請你協會加強標準宣傳培訓,做好行業貫徹實施。
二、關於食品添加劑名稱修改帶來的舊版標籤標識問題,經研究,在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前提下,2016年6月30日前生產的食品,允許其標籤標識繼續使用GB 2760-2011規定的食品添加劑名稱,並在保質期內繼續銷售;2016年6月30日起,食品生產企業必須按照GB 2760-2014規定的食品添加劑名稱進行標籤標識。
專此函復。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5年5月27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