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與家庭的結構·河北翟城村調查

《國家與家庭的結構·河北翟城村調查》內容簡介:農民家庭穩定與否,是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的關鍵,更是構建中國和諧社會的關鍵。《國家與家庭的結構·河北翟城村調查》作者以社會轉型加速期定州翟城村非常規核心家庭為研究對象,結合定性與定量的研究方法,從社會互構論的觀察和研究視角,對戶籍制度的變遷與外出打工家庭策略相互作用下的農村非常規核心家庭關係的變化進行了深入細緻的分析和解釋。《國家與家庭的結構·河北翟城村調查》是研究轉型期中國農村社會家庭關係變遷的探索性作品。書中對中國農村戶籍制度演變的歷史過程、農民外出打工引起的家庭內部與外部關係的複雜變化、國家與家庭在社會變遷中的互構進程等問題都作出了精闢的分析和論述。這些對於探討我國戶籍制度的改革、建構適應於外出打工策略的家庭關係、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等都有著重要的啟示。

基本介紹

  • 書名:國家與家庭的結構
  •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 頁數:208頁
  • 開本:16
  • 品牌:上海世紀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 作者:潘鴻雁
  • 出版日期:2008年2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208076778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文摘,

內容簡介

《國家與家庭的結構·河北翟城村調查》對中外學者關於家庭內部的研究成果做了一定程度的考查,對定州地區農民工外出而形成的非常規核心家庭開展了內容豐富的經驗研究,以充實的材料揭示了非常規核心家庭在內部關係與外部關係各方面發生的複雜變化,並從制度變遷與家庭結構變化的互構關係作出了理論概括,全書思路清晰,行文規範,觀點明確,論述充分,表現了明顯的學術探討性和一定程度的創新性。
我很高興,作者將我們提出的社會互構論引入家庭社會學研究領域,把它作為自己著作的主要視角,提出國家與家庭的互構共變。套用新視角研究新問題,這不能不使著作具有新意。對於家庭社會學來說,這是一種理論的探索和提升,也是一種現實內容的延展和豐富;對於社會互構論來說,則是一種實證的檢驗和套用的拓展。在這種意義上,作者也對社會互構論做出了自己的一份貢獻
——鄭杭生(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理論和方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中國社會學會會長)
作品選題具有比較重要的學術價值和實踐意義,對中外學者關於家庭內部的研究成果做了一定程度的考查,對定州地區農民工外出而形成的非常規核心家庭開展了內容豐富的經驗研究,以充實的材料揭示了非常規核心家庭在內部關係與外部關係各方面發生的複雜變化,並從制度變遷與家庭結構變化的互構關係作出了理論概括,全文思路清晰,行文規範,觀點明確,論述充分,表現了明顯的學術探討性和一定程度的創新性,是一篇比較優秀的作品
——劉少傑(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

作者簡介

潘鴻雁,1972年生於新疆石河子150團,1991年考入新疆大學外語系,1997年考入新疆大學馬列部,2003年考入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社會學系,師從著名社會學家鄭杭生教授,方向為理論社會學及其套用,2006年獲社會學博士學位。
自1995年以來,先後在新疆大學外語系,法學院及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從事教學和研究工作,現為中共上海市委黨校社會學教研部副教授。近年研究領域為農村社會學、家庭社會學,代表性的文章有:《對性道德的探討》《社會轉型期農民外出務工現象的社會學視野》《社會學的範式及茯整合趨勢》《對非常規核心家庭實踐的親屬關係的考察——以翟城村為例》《家庭策略與農村非常規核心家庭夫妻權力關係的變化》等。

圖書目錄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問題的緣起及研究意義
第二節 研究思路與方法的設定

第二章 家庭結構的變遷:非常規核心家庭
第一節 社會轉型加速期定州農村社會的變遷
第二節 定州農村外出:“走向現代性”的家庭決策與實踐
第三節 非常規核心家庭的結構

第三章 非黨規核心家庭內部關係的調適
第一節 夫妻關係
第二節 親子關係

第四章 非常規核心家庭外部關係的建構
第一節 互助互利的親屬關係
第二節 互惠互利的鄰里關係
第三節 差序格局的現代內涵

第五章 理論總結與對策思考
第一節 制度的回應
第二節 制度變遷與家庭策略:國家與家庭的結構
第三節 重建社區支持的對策思考
參考文獻
附錄一 調查問卷
附錄二 若干個案調查
後記

文摘

第二章 家庭結構的變遷:非常規核心家庭
第三節 非常規核心家庭的結構
四、非常規核心家庭的性質
非常規核心家庭是農民適應制度變遷、外出打工實踐的結果,它改變了傳統上學者對家庭類型的劃分,也改變了人們對家庭概念和性質的理解。傳統的家庭理論認為,家庭成員以共同生活為基礎條件(此外還有血緣關係和婚姻關係),只有血緣關係而不共同生活則不構成家庭。然而,非常規核心家庭的現實狀況是:家庭成員長期不共同生活卻仍然構成穩定的家庭。原因何在呢?筆者認為,這要從構成“家庭”的基本條件來看。傳統意義上的“家庭”包含兩個層面的內容:其一是物質,其二是意識。家庭物質層面的東西包括共同居住、共同財產、共同的生計、共同的血緣(或姓氏);而家庭意識主要是指對家庭的歸屬感和自我認同感。家庭意識是建立在物質層面之上,尤其是共同生活的基礎上。在傳統社會中,家庭包含了意識和物質兩個層面。進人工業社會以來,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一切資源要素都處於流動之中,包括勞動力的自由流動,這就帶來了家庭的變遷。家庭成員的分散式流動動搖了家庭的物質基礎,“共同居住”被“兩地分居”所取代,家庭規模的小型化、核心化則弱化了傳統大家庭的“共同血緣”的象徵性基礎。與此同時,文化(包括家庭價值觀)的變遷總是滯後於物質,中國傳統的家庭倫理觀念強調家庭至上,強調一種為家庭而自我犧牲的精神,一種忍耐的美德,“家庭的自我認同意識”在今天依然延續,構成家庭最後的防線,從而維繫了現代意義上家庭的存在。非常規核心家庭便是這樣一種家庭。在非常規核心家庭中,雖然家庭成員居住分離,但這是一種積極的分離,是為了讓家庭更好地生存與發展,是為了適應現代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分而不離”是非常規核心家庭的基本特徵,“分”是針對居住空間,“離”是針對家庭意識。非常規核心家庭成員雖然分居兩地,但相互依賴的經濟合作超越了空間的阻隔,強化了傳統的家庭意識,經濟支持取代共同生活而成為現代家庭存在和發展的一個物質條件。非常規核心家庭是農民走向新型現代性的自主選擇,是特定時期家庭存在的基本形態,是人類家庭走向核心化的過渡。它與傳統意義上的家庭不同,並對後者提出質疑和挑戰,它的存在反映了家庭在從傳統向現代轉型中多樣化的發展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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