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

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是負責研究,協調和指導全國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職能部門。國務院部委機構。根據1982年3月第五屆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批准的決議,於同年5月4日正式成立。主要職責是: 組織有關部門和地區擬訂全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中長期總體規劃和年度綜合實施方案; 會同有關部門綜合研究經濟體制改革與經濟發展、科技進步、對外開放的關係,經濟體制改革與政治、教育、科技、文化等體制改革的關係,城市改革與農村改革的關係,提出經濟體制改革及其與經濟、社會發展有關的重大問題的對策建議。

指導有關部門和地區制定經濟體制改革規劃,參與有關部門制定經濟管理、巨觀調控、分配、流通等方面的改革方案,並檢查執行情況,擬訂有關企業改革的政策和方案,制定和發布有關企業改革的規定和措施,推動企業橫向聯合,提出企業組織結構最佳化的政策措施; 指導地區、部門、行業、企業進行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組織和推動改革開放試驗區和城市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協調解決改革試點中的重大問題,總結推廣試點經驗,參與制定有關的綜合性經濟法規,組織擬訂和推動實施有關企業的經濟法規,研究與經濟體制有關的法制建設問題; 調查研究國內外經濟體制改革的沿革和現狀,開展國際間的經濟改革、企業管理方面的合作研究及信息、人才的交流活動等。下設:政策法規司、綜合規劃司、經濟管理司、巨觀調控體制司、企業體制司、流通體制司、分配體制司、綜合改革試點司、國外體制司 (外事司)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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