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晉陝豫黃河金三角區域合作規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晉陝豫黃河金三角區域合作規劃的通知
  • 文號:發改地區[2014]742號
  • 地區:山西、陝西、河南省
  • 時間:2014年4月18日
發改地區[2014]742號
山西、陝西、河南省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晉陝豫黃河金三角區域合作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印發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動晉陝豫黃河金三角地區合作發展,是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和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的重大舉措,對於探索省際交界地區合作發展新路徑、推動我國欠發達地區加快發展、推進區域一體化進程具有重要意義。山西、陝西、河南省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晉陝豫黃河金三角區域合作規劃的批覆》(國函〔2014〕40號)精神,提高認識、緊密合作、紮實工作,努力把晉陝豫黃河金三角建設成為全國省際交界地區區域協調發展的試驗區,中西部地區特色農產品生產加工、能源原材料及裝備製造業基地,內陸地區重要的區域物流中心和華夏歷史文化旅遊目的地,為全國區域協調發展發揮典型示範作用。
二、請山西、陝西、河南省人民政府切實加強《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落實工作責任,完善合作機制,合力解決區域合作中的重大問題。要根據《規劃》要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編制實施重點領域專項規劃,完善區域合作工作機構,健全區域合作協調機制,抓緊推進重點工作和相關項目實施,探索建立推動一體化發展的績效考核和獎懲激勵措施。完善社會監督,定期向社會公布規劃實施進展情況。《規劃》實施中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設項目要按規定程式報批。
三、請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切實加強工作指導,在專項規劃編制、項目安排、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必要支持,協助解決晉陝豫黃河金三角區域合作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四、我委將按照國務院批覆精神,加強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會同三省人民政府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研究解決新情況新問題,重大事項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附屬檔案:晉陝豫黃河金三角區域合作規劃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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