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核准檔案格式文本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印發核准檔案格式文本的通知
  • 外文名:Notice of the general office of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ommission on printing and distributing the text of approval document format
  • 發布機構: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14年6月30日
發改辦投資[2014]1454號
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機構辦公廳(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各計畫單列企業集團、中央管理企業:
為貫徹落實投資體制改革精神,進一步完善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制,規範項目核准機關對企業投資項目的核准行為,根據《行政許可法》、《政府核准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11號令)及《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第12號令)等有關法律規章規定,制訂核准檔案格式文本,現印發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印發的核准檔案格式文本,適用於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准的各類企業在我國境內投資建設的項目(包括外商投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的核准檔案格式文本另行制定。
二、國家發展改革委在核准企業投資項目時,將嚴格按照《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政府核准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和《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最佳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進行核准。對於外商投資項目,還要從市場準入、資本項目管理等方面進行核准。
三、企業投資項目的資金來源、市場前景、經濟效益和產品技術方案等,由企業自主決策、自擔風險。
四、項目資本金占項目總投資的比例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五、招標內容核准,應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印發關於國家發展改革委辦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核准)時核准招標內容的意見的通知》(發改辦法規[2005]824號)、《工程建設項目申報材料增加招標內容和核准招標事項暫行規定》(國家計委第9號令,根據2013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第23號令修改)等有關規定辦理。
六、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准企業投資項目時,均按照本格式文本的要求辦理核准檔案。
七、其他項目核准機關核准企業投資項目時,可以參照本格式文本。
附屬檔案:核准檔案格式文本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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