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幹部(外來諧音詞)

國家幹部(外來諧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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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幹部指國家骨幹和指揮人員,也指為黨從事政治、文化、經濟活動等方面的工作人員和軍隊排以上的軍政人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幹部
  • 外文名:法文,CADRE
  • 詞語:外來諧音詞
  • 含義:骨幹和指揮人員
  • 身份:公務員
  • 等級:十二等27級
基本信息,等級,相關職級,

基本信息

幹部,為外來諧音詞。最先源於法國,法文為CADRE。意為框架、軍官、高級管理人員等。後來作為軍隊官員、社會團體和企事業首腦等含義,逐步為許多國家所通用。中國使用的“幹部”一詞,則源於日本。“幹部”一詞,其概念的外延和內涵在各國並不一致。在中國,“幹部”一詞最早沿用時,便有狹義和廣義之分。在中國共產黨成立之初,就廣泛套用了“幹部”。
詞及其概念和含義。其狹義是指黨的骨幹和指揮人員;廣義則指為黨從事政治、文化、經濟活動等方面的工作人員和軍隊排以上的軍政人員。中國共產黨獲取政權以後,繼續沿用、強化和擴大了這一歷史概念,在國家公職人員不斷發展分化的過程中,幹部的範圍越來越廣。但是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司法》《勞動法》的頒布實施,自1995年《勞動法》實施後,政府和企業的職能分開,原來各級各類領導人員、黨政機關、民眾團體的工作人員都被《公務員法》規範為國家公務員。一般公務人員。而企業、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都被《勞動法》規範為契約制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原來事業單位的記者、編輯、教師有的歸入公務人員,有的歸入技術人員。而警察、法官、稅務員、工商人員被歸入公務員。銀行職員、文藝工作者等歸入契約制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幹部的概念已經進入歷史。也就是說,身份。1983年以前出現的“以工代乾”以農代乾等現象已經被1983年中組發2號檔案所規範。歷史上出現了幹部門衛、幹部司機、幹部廚師等怪異現象,已經成為中國歷史中的一段歷史現象。

等級

國家公務員職務與級別對應關係
(一)國務院總理:一級;
(二)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二至三級;
(三)部級正職,省級正職:三至四級;
(四)部級副職,省級副職:四至五級;
(五)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五至七級;
(六)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六至八級;
(七)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七至十級;
(八)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八至十一級;
(九)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九至十二級;
(十)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九至十三級;
(十一)科員:九至十四級;
(十二)辦事員:十至十五級。
以前的國有企業都是有行政級別的,而今除了國有特大型企業還有,當然是事業單位的編制,不是行政單位的編制,比如中石油,中石化等的總經理就是正部長級別的,李毅中在任中石化總經理時調任國家安監總局局長就屬於平調;對應的依次類推,他的二級三級職能部門就是廳級和處級,其領導人就是廳級和處級幹部。
我國的企業分中央企業和地方企業
中央企業就是現在通常所說的國有特大型骨幹企業,這些企業的管理權在中央政府。
地方企業有省管企業和市管企業,相對應的管理權在省里和市里。
企業里的車間主任是什麼級別要看他所在企業的級別。
國家級正職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全國政協主席,國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國家級副職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候補委員,中央紀委書記,中央書記處書記,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
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全國政協副主席。
省部級正職
中共中央紀委副書記,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下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黨組)正職領導人(特殊規定的副職)
各人民團體(黨組)正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正職領導人(特殊規定的副職),
國家正部級企業正職領導。
省部級副職
中共中央紀委常委,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下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副職領導人(黨組成員)和副部級機關(黨組)正職,
各人民團體(黨組)副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副書記、常委)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領導人,省紀委書記,
副省級城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正職領導人(特殊規定的副職),
國家正部級企業副職領導,國家副部級企業正職領導,
副部級高校黨政正職。
廳局(地)正職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直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的下屬司局室正職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副部級機關(黨組)副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正職,
副省級城市黨委(副書記,常委)、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領導人,紀委書記。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正職,
國有副部級企業的副職和正廳級企業正職領導,
省署高校黨政正職。
廳局(地)副職
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直屬部委行署室和事業單位的下屬司局室副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副職,副廳級正職。
副省級城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機關正職,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紀委書記
國有副廳級企業的正職和正廳級企業副職領導,
省署高校黨政副職,大專正職。
縣處級正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下屬處室正職。
副省級城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機關副職,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正職
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正職,
國有正縣級企業的正職,
省署高校院系處室領導,
重點中學正職。
縣處級副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直屬機關和事業單位的下屬處室副職。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副職和副處級單位正職。
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副職,紀委書記
國有正縣級企業的副職,副縣級企業正職。
市屬中學正職。
鄉科級正職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所屬科室正職
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正職,
各鄉鎮黨委,政府正職,
國有正科級企業的正職
縣屬重點中學正職。
鄉科級副職
各地市(設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所屬科室副職
各縣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的下屬單位副職,
小說《國家幹部》小說《國家幹部》
各鄉鎮黨委,政府正副職,
國有正科級企業的副職。

相關職級

正省級幹部(正部級幹部):
國務院各部委正職幹部(如教育部部長、國家發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正職幹部(如江蘇省省長、天津市市長)
部隊正軍職幹部(如江蘇省軍區司令員、12軍軍長)
副省級幹部(副部級幹部):
國務院各部委副職幹部(如公安部副部長、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正職幹部(如國家文物總局局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副職幹部(如安徽省副省長、重慶市副市長)
各副省級市政府正職幹部(如南京市市長)
部隊副軍職幹部(如浙江省警備司令部副司令、31軍副軍長)
正廳級幹部(地市級幹部):
國務院部委各司正職幹部(如教育部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正職幹部(如河北省交通廳廳長,北京市財政局局長)
各副省級市政府副職幹部(如寧波市副市長)
各地級市政府正職幹部(如無錫市市長)
部隊正師職幹部(如1軍後勤部部長、34師政委)
註:以上為高級幹部
副廳級幹部:
國務院部委各司副職幹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動開發司副司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副職幹部(如黑龍江省建設廳副廳長、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長)
副省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正職幹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長、江寧區區長)
各地級市政府副職幹部(如蘇州市副市長)
部隊副師職幹部(如35師副政委、179旅旅長)
正處級幹部(縣團級幹部):
國務院部委各司所屬處室正職幹部(如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經濟作物處處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所屬處室正職幹部(如江蘇省科技廳農村科技處處長)
副省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副職幹部(如瀋陽市衛生局副局長、浦口區副區長)
地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正職幹部(如揚州市勞動局局長、濱海縣縣長)
部隊正團職幹部(如105團政委)
副處級幹部:
國務院部委各司所屬處室副職幹部(如農業部獸醫局防疫處副處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廳局所屬處室副職幹部(如江蘇省教育廳人事處副處長)
副省級市所屬各局處室及區縣各局正職幹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處處長、玄武區衛生局局長)
地級市所屬各局及各區縣政府副職幹部(如鎮江市民政局副局長、張家港市副市長)
部隊副團職幹部(如105團參謀長)
正科級、副科級幹部略
註: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院等事業單位,其各級幹部參照政府各級幹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級別,不屬於公務員編制
政府各級幹部如為上一級黨委常委,則其行政級別升一級。如張家港市市長為正處級幹部,若為蘇州市市委常委,則為副廳級幹部
按例,高級幹部在60或65歲以後往往調往相應級別的人大、政協擔任領導職務,俗稱“退居二線”
正省級幹部約略相當於清代之巡撫與布政使,為從二品
副省級幹部約略相當於清代之按察使,為正三品
正廳級幹部約略相當於清代之知府,為從四品
副廳級幹部約略相當於清代之同知,為正五品
正處級幹部約略相當於清代之知縣,為正七品
副處級幹部約略相當於清代之縣丞,為正八品
總理、副總理及國務委員、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地廳級正職、地廳級副職、縣處級正職、縣處級副職、鄉科級正職、鄉科級副職。
直轄市的局長是正廳,副省級城市的局長是副廳,地級市的局長是正處,縣級市的局長是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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