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路運輸樞紐總體規劃審批

國家公路運輸樞紐總體規劃審批

國家公路運輸樞紐總體規劃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聯合審批;其它公路運輸樞 紐總體規劃由樞紐城市人民政府會同一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審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公路運輸樞紐總體規劃審批
  • 審批部門:交通運輸部
  • 審批對象:行政機關
  • 審批類別:非行政許可審批
《公路運輸樞紐總體規劃編制辦法》(交規劃發〔2007〕365號)第二條“《總體規劃》編制完成後,由各交通廳(局、委)會同樞紐城市人民政府聯合預審。根據預審意見修改完善後,由各交通廳(局、委)會同樞紐城市人民政府聯合報交通部和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審批”。國家公路運輸樞紐總體規劃由國務院交通主管部門和省級人民政府聯合審批;其它公路運輸樞 紐總體規劃由樞紐城市人民政府會同一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審批。
國家公路運輸樞紐是位於重要節點城市的國家級公路運輸中心,與國家高速公路網共同構成國家最高層次的公路運輸基礎設施網路,由客運樞紐站場和貨運樞紐站場組成,提高公共運輸運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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