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下撥稅指日本中央財政對地方財政的一種補助形式。日本國家預算和地方預算相對獨立,但國家預算支出中擔負著對地方預算補助的任務。國家下撥稅是國家為了保證地方政府 (法律上稱地方公共團體)都能均等地執行其應辦的業務而把國稅中的所得稅、法人稅和酒稅的收入按照一定比例下撥給地方的一種形式。名為稅,實為財政補助形式。
國家下撥稅又分為普通下撥稅和特別下撥稅。普通下撥稅是指在一般情況下,中央財政按既定的下撥比例對地方財政提供的財源;特別下撥稅是指在特殊情況下,中央財政在普通下撥稅的基礎上對地方財政提供的補充性財源。國家下撥稅作為一般財源撥給地方,中央政府既不限制其用途,又不對地方政府附加條件。日本實行分稅制稅收管理體制,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有固定的稅收收入,設立下撥稅制度的主要目的,在於在維護地方政府的獨立自主性的同時,適當補充地方財政的資金來源,以保證地方政府有必要的財源來維持一定水平的行政活動。國家下撥稅從一個側面反映了日本分稅制的特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