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僑胞

國外僑胞簡稱華僑。指僑居國外的具有中國國籍的人。不包括出國旅行、訪問的人員,政府派在他國協助建設的工人和技術人員,國家派駐外國的公務人員和在國外學習的留學生。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根據此規定,已經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中國血統的人是外國公民,稱為中國血統外籍人,或外籍華人,不是華僑。

中國人僑居外國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唐代以前,距今已有一千多年。僑胞大部分是我國南部和東南沿海各省的人,僑居於世界各地一百多個國家。根據世界各國人口統計,僑胞主要分布在馬來西亞、泰國和印度尼西亞等東南亞國家,共次是南北美洲和歐洲,大洋洲和非洲也有一定數量的分布。國外僑胞以中國人民素有的勤勞勇敢精神和自己的聰明才智,為僑居國的經濟繁榮和社會進步作了重要貢獻。國外僑胞身居異地卻始終與祖國人民同命運,共榮辱,為祖國的革命和建設作出了突出的貢獻,是我國革命和建設的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國外僑胞是新時期愛國統一戰線的十大統戰對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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