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追授常香玉同志“人民藝術家”榮譽稱號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追授常香玉同志“人民藝術家”榮譽稱號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追授常香玉同志“人民藝術家”榮譽稱號的決定》以國發〔2004〕19號於2015年7月7日正式公布。常香玉(1923年-2004年),原名張妙玲,出生於河南省鞏縣(今鞏義市),豫劇表演藝術家。

常香玉為第一、二、三、五、六、七屆全國人大代表,是中國文聯榮譽委員,曾擔任中國戲劇家協會副主席、河南省戲劇家協會主席、河南豫劇院院長、河南省戲曲學校校長、瀋陽音樂學院教授等職。

國務院號召全國廣大藝術工作者以常香玉同志為榜樣為繁榮和發展我國藝術事業做出更大的貢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追授常香玉同志“人民藝術家”榮譽稱號的決定
  • 發文字號:國發〔2004〕19號
  • 發文機構:國務院
  • 發文時間:2004年7月7日
檔案背景,檔案全文,

檔案背景

國務院關於追授常香玉同志“人民藝術家”榮譽稱號的決定 國發〔2004〕19號
國務院決定追授已故豫劇大師常香玉“人民藝術家”榮譽稱號。2004年7月27日,追授儀式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
常香玉是我國著名豫劇大師,品德高尚、藝術成就卓著,堪稱德藝雙馨的楷模。在七十多年的藝術實踐中,她善於繼承,勇於創新,創立了獨具特色的常派藝術。她終生追求“戲比天大”的信念,將畢生精力獻給了我國民族戲曲事業。她對黨、對人民懷有深厚的感情,凡是黨的號召和人民的需要,她都積極回響,竭盡全力。當國家和人民處於危難之際,她或義演捐獻,或解囊相助。她的一生是獻身藝術的一生,是服務人民的一生。

檔案全文

國務院關於追授常香玉同志“人民藝術家”榮譽稱號的決定
國發〔2004〕19號
人事部、文化部、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常香玉同志是我國著名豫劇大師。在70多年的藝術實踐中,她善於繼承,勇於創新,創立了獨樹一幟的常派藝術。她先後在《花木蘭》、《白蛇傳》、《拷紅》、《破洪洲》、《五世請纓》和《朝陽溝》等劇中,成功地塑造了一系列生動感人的藝術形象,深受廣大人民民眾的喜愛。常香玉同志對民族戲曲藝術充滿著熾熱的情感,始終履行自己提出的“戲比天大”的諾言,將畢生精力貢獻給了我國民族戲曲事業。
常香玉同志對黨、對人民懷有深厚的感情,凡是黨的號召、人民的需要她都竭盡全力。在新中國成立初期為支援抗美援朝,她率劇社巡迴各地義演半年,以演出收入捐贈“香玉劇社號”戰鬥機一架。隨後,她又率團親赴朝鮮,冒著戰火硝煙慰問志願軍,在175天中演出了180場。此後在大慶油田初創期間和其他重大活動中,她都率團慰問演出。當她年事已高,但仍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在病重治療期間還抱病參加慰問奧林匹克中心建築工人的演出。她的一生是獻身藝術的一生,是愛黨、愛國、愛人民的一生。
常香玉同志是人民的藝術家,深受廣大人民民眾的尊敬和愛戴。她忠誠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黨的事業、為民族藝術的發展做出了傑出的貢獻。為貫徹落實發展先進文化的時代要求,弘揚常香玉同志的崇高精神,國務院決定追授常香玉同志“人民藝術家”榮譽稱號。
國務院號召全國廣大藝術工作者以常香玉同志為榜樣,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人民;學習她對藝術精益求精、勇於創新的藝術品格;學習她德藝雙馨、無私奉獻的品質和崇高精神,為繁榮和發展我國藝術事業做出更大的貢獻。
國 務 院
二○○四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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